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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微腐败”,以行动表态

时间:2017-05-18 17:54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时远 点击:
“微腐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当地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恶化党群干群关系。成都市纪委发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就是要对“微腐败”现象出重拳,动真格。
  
近日,成都市纪委印发《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自5月中旬到12月底,将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
“微腐败”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当地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恶化党群干群关系。成都市纪委发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就是要对“微腐败”现象出重拳,动真格。
简单分析,“微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不外乎以下:监管不严,督查不力,致使“上面不会查我”想法滋生;群众知情权丧失,用权用钱公开不足,致使“下面不会告我”念想不断;包庇勾结,官官相护,“闷声发大财”社会习气严重。
“微腐败”频发的根源在于权力,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腐败。治理“微腐败”,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管好权、选好人、做好事,不光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更应该要曝露在阳光下。
治理“微腐败”,要敢于向权力亮剑。“微腐败”常发生在基层,尤其在一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情况更为严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依仗手中有权,吃拿卡要、巧取豪夺,丝毫不把群众放在眼里,更将监管部门视为摆设。向权力亮剑,就是要强化监管部门职责,从纪委纪检工作入手,全面强化监管职能,全面建章立制,更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大惩治力度,真正形成“不敢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治理“微腐败”,要善于向群众借力。“微腐败”因常发生在党群、干群之间,群众多以“受害人”形象出现,而多数情况下群众在不知情状态下被“基层蛀虫”侵害利益。向群众借力,一方面要先提升群众知情权,虽然基层管理制度上有关于村务政务公开、村监事议事制度等一系列举措,但受限于群众认知度不高,容易成为“花架子”虚有其表。提升群众知情权,在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等常发生“微腐败”领域对群众进行培训指导,让群众参与,群众评议,让阳光照进“微腐败”常发的阴暗处。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群众数量多,消息传递快捷灵通等优势,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身边的“微腐败”害虫,既要保证举报信息真实可靠,还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保护好群众,把监管触手伸得更远更宽。
治理“微腐败”,最终还是要向自我动刀。“微腐败”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员干部因为手中有了权,心里就有了想法,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腐蚀。向自我动刀,就是要提升自我思想政治觉悟,既要有“不敢腐”的心理底线,更该有“不愿腐”的硬气心态。要通过党风廉政教育、党性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树立好廉洁意识,把握好行为准则,自觉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好党员干部,杜绝自己和身边发生“微腐败”。
治理“微腐败”,终究要以行动做表率,以行动立标杆,把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维持下去。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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