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之净,除恶之尽

时间:2019-05-30 15:30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文基 点击:
扫黑除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于扫黑除恶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更没有超越法律的个人和组织,对于挑战党纪国法的黑恶势力,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还社会以安宁。扫黑除恶,扫黑之净,除恶之尽,这是民之所向,也是政之所
     5月28日中午12点26分,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备受关注的孙小果案最新调查进展,就孙小果主要家庭成员的情况等,回应了社会关切。而在此之前,孙小果的名字已经在一夜间为人们所知晓。这个屡屡犯事、在21年前就因强奸等罪名被判死刑的地痞流氓,为何能三番两次逍遥法外,引发了公众的种种揣测。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已经要求云南方面严查此案,将该案办成“铁案”。人们期待,一个个关涉案件的问号能够被拉直。人们更期待,伴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对法律的信心得以重塑!(来自人民日报)
   “扫黑除恶”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除恶为期三年,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工作重点由2018年的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到2019年的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再到2020年的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全国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还社会安宁。然而,少部分人钻“漏洞”,利用职务便利、巧用关系网进行着黑恶势力活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对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深挖“保护伞”。无论身居何职,无论级别多高,只要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执法部门就应连根拔起,绝不姑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
  治理“黑恶源”。黑恶势力之所以有起伏,之所以有人钻“漏洞”,与源头治理力度不强有很大关系。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不断巩固斗争成果,努力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强化“组织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组织任由黑恶势力滋生,随处可见黑恶势力关系网,就会有亡党亡国的风险。相关部门应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扫黑除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于扫黑除恶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更没有超越法律的个人和组织,对于挑战党纪国法的黑恶势力,发现一起,严惩一起,还社会以安宁。扫黑除恶,扫黑之净,除恶之尽,这是民之所向,也是政之所向。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图片文章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