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妻转发前夫和情人不雅视频说起

时间:2022-05-06 15:37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众所周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这是法律基本常识,每个人不能把自己的感情发泄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而且,互联网与手机微信绝不是法外之地,以违法的方式在手机微信群里转发他人的不雅视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法院法官对李某前妻的违法行为依法
      男子与情人拍下不雅视频和裸照后,被他人转发传播,当事人认为隐私权被侵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11月2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名誉权纠纷案落下帷幕,法院判决传播视频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北青网2020年11月2日)。
       众所周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这是法律基本常识,每个人不能把自己的感情发泄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而且,互联网与手机微信绝不是法外之地,以违法的方式在手机微信群里转发他人的不雅视频,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法院法官对李某前妻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了经济赔偿和赔礼道歉的判决。可以说,李某前妻的行为是咎由自取,这个教训大家必须引以为戒。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既然是前妻,那就说明自己已经与李某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且,那就不应该私自翻看前夫李某情人的手机信息及其性爱不雅视频,更不应该转发到手机微信群里进行广泛非法传播。因为,李某前妻的行为不属于受法律保护范围。恰恰相反,是违背了国家法律规定。即便是李某前妻知法懂法,遇到问题也更需要客观冷静的处事态度,并理智地让自己回归到法律的制约范围,才能不违法国家法律,不侵犯他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如果孙某和李某依法追究微信群里其他非法转发者的法律责任,也是完全可以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李某前妻惹的祸,因此最终受到伤害的仍然是李某的前妻,绝不仅仅是李某和孙某。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叫自作自受,怨不得他人。
      由此可见,大家需要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不能让自己成为不遵纪守法的法盲。作为公民,必须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作为公民,必须时刻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不能肆意践踏。只有受制于法律法规约束,才不会让自己受到法律制裁和严惩,才不会故意伤害他人,才不会让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里外不是人。只有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才能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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