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常照“三面镜”

时间:2022-05-06 17:01来源:评论网 作者:马烨 点击:
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要坚持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干部考核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多角度、
      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2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强调,要坚持务实高效、简便易行,不断提高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干部考核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坚持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考核干部,引导调研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担当作为。
    用好“放大镜”,评价标准“个性化”制定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是开展干部考核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倘若项目设置过于笼统,容易导致考核效果“抽象化”,不利于分析干部自身特点。要按照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总体框架,把评定标准分解为量、可测、可比的各个要素。要细化干部分管工作、改革创新能力、工作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的考核,突出干部擅长工作领域的考核。同时,深入了解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朋友圈”,多方位考准、考实干部情况,突出干部特点。
    用好“多面镜”,考核方式“精准化”现实中,干部考核有时会存在程序过于繁琐、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使考核方法务实管用。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综合分析干部“德”“能”方面的表现,破除“唯GDP”论、“唯票数论”,真正把德才兼备、踏实干事的干部识别出来。加大日常实地调研和谈心谈话力度,深层次接触干部、近距离观察干部,把平时掌握到的和其他渠道获悉的干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干部瞄准“画像”。最后,通过发布考核公告、公布监督热线、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对考核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用好“望远镜”,结果运用“规范化”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有利于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独特优势。考核结束后,应及时将考核评价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激励其进一步发挥自身优点和特长,改进缺点和不足。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嘉奖等鼓励;对评定为“不称职”、群众评价不好的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岗位调整或降职等处理。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和惩戒问责干部的重要依据,方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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