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虞城县城郊乡非法强拆的权力保护伞?

时间:2022-05-11 17:41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强拆,但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就是拒不执行。某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口口声声说要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在接受上级监督检查时,某些下级领导干部皮笑肉不笑地说,自己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却心怀鬼胎,时时事事都在滥用
      10月19日,记者从刁建立弟弟刁胜杰处获悉,刁建立目前仍在住院治疗,据警方出具的伤情鉴定书显示,鉴定意见是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而房子被拆的9户村民仍然在房子废墟旁吃住,当地并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措施。河南强拆打断村民七根肋骨后续:被打者构成轻伤二级,仍有十余位村民露宿街头(腾讯网2020年10月19日)。
      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非法强拆,但有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就是拒不执行。某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口口声声说要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在接受上级监督检查时,某些下级领导干部皮笑肉不笑地说,自己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却心怀鬼胎,时时事事都在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而且,河南虞城县城郊乡周庄村发生的非法强拆,并将村民7根肋骨打骨折,就是与党中央和国务院唱反调的典型案例。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非法强拆引发的打人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已经多天,但案件的处理却进展缓慢。如果说肋骨被打骨折7根仅仅是轻伤二级的话,哪个公安民警和官员愿意让别人将自己的7根肋骨打骨折?难道,只有把人打成终身不能自理,彻底失去劳动能力才算是重伤吗?这样的鉴定结果显然是在包庇那些打人凶手。如果公安民警不能依法严惩非法强拆中的打人凶手,公民的生命安全又怎么能得到依法保护?
    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又是谁能调动防爆队员参与非法强拆?公安部三令五申不准非法调动公安民警和防暴队员参与非法强拆的非警务活动,为什么虞城县城郊乡周庄村的非法强拆能动用防暴队参与强拆?国务院已经向全国公民公开了非法行政的举报渠道,为什么这些地方的党政领导仍然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的存在?村民的7根肋骨被打骨折,现在还有十余位村民露宿街头,难道,这就是虞城县城郊乡党委和政府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面对这些违法乱纪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虞城县委和县政府为什么无动于衷,不能雷厉风行,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虞城县城郊乡的非法强拆究竟水有多深?究竟谁是非法强拆和非法打伤村民的幕后指使者和令人生畏的权力保护伞?难道虞城县委和县政府,不知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吗?难道,虞城县城郊乡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不知道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吗?不是的,他们是在公然违背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
     所以,非法强拆和非法打人毫无顾忌;所以,那些被打伤和露宿街头的村民至今没有引起虞城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这些领导干部应当用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来认真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看自己的言行究竟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难道,城郊乡发生的非法强拆事件与虞城县委和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毫无关系吗?难道,不觉得在虞城县城郊乡发生的非法强拆和非法打人事件与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吗?
    如果虞城县委和县政府的两个“一把手”能够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并做出了榜样示范,城郊乡又怎么敢违背国务院禁止非法强拆的禁令?如果说非法强拆不是权力腐败,谁敢去把县委书记和县长家的房子拆掉?为什么会有人对村民的房子实施非法强拆,并非法将7根肋骨打骨折?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虞城县委和县政府的两个“一把手”可以对照一下,在事实面前,虞城县究竟是不是在依法行政,法律面前究竟是不是人人平等?面对非强拆中存在的权力保护伞,该不该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如果不打掉权力保护伞,非法强拆事件就会继续蔓延,百姓的根本利益就会继续受到非法侵犯,依法行政在虞城县就会变成标语和口号。虞城县能不能依法严惩打人凶手,全国人民将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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