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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让“奇葩证明”成为新闻

时间:2017-03-01 10:59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莫洁 点击:
不要再让“奇葩证明”成为新闻了。因为,它的残存,只能证明要求开具这些证明的政府部门尚未建立现代化的公共治理理念。

  继某银行的“非故意损毁纸币”证明之后,“奇葩证明”又现身了。据媒体近日报道,为领取一笔补助,84岁的退休老人丁大爷被要求证明自己还“活着”。无奈之下,老人前去辖区派出所请求开具“我还活着”证明。按照公安部规定,派出所已不再开具此类证明,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派出所最终还是为老人开具证明,证明他的户籍仍在派出所辖区,也就是说,“他还活着”。

  该单位防止补助被冒领的动机不难理解,但为了证明他还是个大活人,而让老人在亲去现场和开证明中二选一,于情于理都欠妥当。于情,老人84岁,腿脚不便,而且这一趟路途也并不近,“亲到现场”于心何忍。要证明老人仍健在,负责发放补助的工作人员可以上门亲证,或者像不少网友指出的,让老人和当日报纸合影拍照、与工作人员网络视频等,都不失为更便捷也充满“温度”的替代方法。于理,如果这笔补助是作为发放给老人的高龄补贴等款项,发放单位本就有义务自行查明发放对象是否健在,畅通发放渠道,如此把查证的皮球踢给发放对象,难逃懒政之嫌。

  类似于“我还活着”的证明,办事单位贪图方便的意图明显,而且推责自保的动机也不难窥探:以为挡住了自身的责任“后门”就万事大吉,至于服务对象的事是不是更难办了,压根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尤其是,在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取消“奇葩证明”,政府部门都在“列目录”“砍证明”和积极“瘦身”的语境下,该托管单位竟然仍要求出具“我还活着”的“奇葩证明”,引起公众的普遍质疑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种新形式的“证在囧途”折射出“奇葩证明”的治理尴尬。这种尴尬,正是因为沉疴还未彻底清除,因而被钻了“政策夹缝”的结果。经过多次集中整治和自上而下的权力规范,不少部门不再开具“奇葩证明”了,但要求出具“奇葩证明”的单位或机构并未禁绝。由此,治理“奇葩证明”顽疾,还需以更具威慑力的措施堵住荒诞的源头,让简政放权的政策红利不再被悬空。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破“信息壁垒”、连接“信息孤岛”早已成为从上到下的共识。如何在保证网络安全与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尽可能大范围的网络联通与信息共享,前进的步子显然还要迈得更大些、更快些。除了自上而下的规范、管治和问责外,畅通自下而上的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同样可以形成强大的倒逼力量,进一步挤压“任性”懒政的空间,尤其是让社会机构随意外伸的手有所忌惮。近两年,“奇葩证明”“被曝光—被质疑—被取消”的演进路径,也恰恰证明了舆论监督等渠道的有效与有力。

  不要再让“奇葩证明”成为新闻了。因为,它的残存,只能证明要求开具这些证明的政府部门尚未建立现代化的公共治理理念。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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