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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集体召妓”圣洁的法袍被谁玷污?

时间:2013-08-03 20:02来源:邓尤福 作者:邓尤福 点击:
近日网络上出现一段视频,称上海高院副院长等5人在浦东新区衡山度假村接受吃请,挑选多位小姐作陪,之后又入住客房“集体招妓”。所上传的视频为夜总会里的多处监控,画面中所指的陈姓法官与上海高院民一庭陈姓法官面貌相似。针对网友发帖爆料情况,上海市高级法院方面正式回
      人民网上海8月2日电  近日网络上出现一段视频,称上海高院副院长等5人在浦东新区衡山度假村接受吃请,挑选多位小姐作陪,之后又入住客房“集体招妓”。所上传的视频为夜总会里的多处监控,画面中所指的陈姓法官与上海高院民一庭陈姓法官面貌相似。针对网友发帖爆料情况,上海市高级法院方面正式回应:经查,帖中所指陈雪明现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明华现为副庭长。对此,上海高院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来源8月2日人民网上海频道)
       法官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高大魁梧的身材,庄重肃穆的面容,坐在审判席上,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威风凛凛,一锤定命运。此前,笔者也对法官也充满了神圣和敬仰,但当看吧此则新闻后,心里却是五味杂存,其正面形象因此抵消不少,圣洁的法袍却被集体召妓的法官玷污,笔者除了不停地摇头,除了长长地哀叹,对那几位大法官为何堕落到如此地步真是百般不解。
      做一个法官,需要满足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要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从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正式施行的《法官行为规范》看,法官必须做到忠诚坚定、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严守纪律、敬业奉献、加强修养。在这里咱们先不谈其日常审判案件的公正性怎样,也不谈其心中的为民宗旨意识怎样,也不谈其在工作中的敬业思想和奉献精神怎样,笔者只想问这几位“集体召妓”的法官,一是你们平时如何坚持学习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你们的素质都提高到了什么地方?召妓都能从偷偷摸摸转变成正大光明,还集体出征,“素质”确实长进不少。二是你们是如何约束业外言行,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自觉维护法官形象的?
       近年来,少数法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造就了一些冤假错案,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公正、廉洁、为民”作为人民法庭庭训,体现了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特点,以及服务百姓、清正廉洁的职业要求;庭训成为干警自我约束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面镜子。“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廉洁”是人民法官的立身之本。“为民”是人民司法的价值取向。由此可看出,如果一个法官在连起码的立身之本都消失殆尽的情况下,在连起码的法官底线都不复存在的时候,还能指望其做到“公正”,还能希望他一心“为民”?除非是自欺欺人。
     法官的形象不是群众为其树立的,也不是那身法袍为其衬出的,而是法官自身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培养形成的。相反,“法官集体召妓”造成形象受毁,法袍的圣洁受到玷污,也是自身作孽,而不是广大群众诋毁的。笔者认为,要洗净这受到玷污的法袍,“临时工”、“深入调研”、“免职保护”这样的选择题不做也罢,还不如以此为契机,敢于亮丑,敢于揭丑 ,认真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之,百姓最易满足,也最不容忽悠!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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