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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郁金香:对夏俊峰是否罪大恶极的再评论

时间:2013-09-27 11:18来源:腾讯网 作者:未知 点击:
这样的新闻标题明显带有倾向性,为什么不说夏俊峰是否清白无辜?难道是要鼓励小贩们都应当像夏俊峰一样拿起刀来和城管拼命?城管是国家的执法单位,纵然执法有不合理的地方,自然有法律制裁,夏俊峰公然抗法,持刀杀三人,自己又伏法,四条人命,于法、于理、于情皆不值得仿
是否是罪大恶极”还要再质疑下去吗?无论当时的情形是怎么样的冲突?如今结果是两条人命已没了,如果说是正当防卫,何至要要了两条人命才能算是捍卫了自己的“正当防卫”呢?如果说夏俊峰此人内人不是个“穷凶极恶”的人,怎么会拿两条人命来换他的“正当防卫”呢?要我说,还是他的人性有问题,不然肯定不会有如今之悲惨的结果的,我只祈福夏俊的儿子健康长大,做个理性修养的社会人。

王玉廷:夏的儿子被打成轻微脑震荡都不敢还手,还要怎么理性,还要怎么有修养?我知道你的本意是说不要像他父亲那样暴力,要容忍,做顺民。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你的目的达到了。

徐宝大卖场:

是最大恶。不要因为城管的形象不佳就可以漠视城管员作为个体人的生命和活的尊严,没有城管哪来城市的美丽,城管不就是一个工作岗位么,城管员就没有亲人么,他的死就不伤及家人的悲痛一世么?!你一发怒就刺人,刺一个可以说你是怒而失控失手,你都刺俩个三个,不是故意是什么,小贩想有活的权利,城管就不想有活的权利么?!,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管不了你的家有多贫穷和你孩子有多才华,,,在生与死的权利面前,法理是公正的。

王玉廷:那为什么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只判6年,是否命有贵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求解释!

御风者:

这样的新闻标题明显带有倾向性,为什么不说夏俊峰是否清白无辜?难道是要鼓励小贩们都应当像夏俊峰一样拿起刀来和城管拼命?城管是国家的执法单位,纵然执法有不合理的地方,自然有法律制裁,夏俊峰公然抗法,持刀杀三人,自己又伏法,四条人命,于法、于理、于情皆不值得仿效。

王玉廷:难道等城管用秤砣砸你头也不反抗?好理性!夏俊峰抗的怎么是法?!还“公然”抗法?这是抗暴!如果这就是“法”,那中国完了。

Y-ao:

相比之下,城管的危害永远大于小商小贩,小商贩们自食其力,为人民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并且为国家创造税收。而城管们却是财政供养,拿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拖累国家经济,部分地区城管吃拿卡要,野蛮暴力,和土匪无异,沾污国家形象,给党和政府摸黑,严重要求解散城管。城市市容由人民警察管理。

王玉廷:城管已经形成一个利益集团,你知道铁道部合并的难度吗?城管怎么能够说解散就解散了?要砸城管的饭碗,会有方方面面的人出面反对,难度系数相当如中国男足世界杯夺冠。

Harry:

杀人偿命,自古有之;判处死刑,合法合情合理...

王玉廷:希望下一个被秤砣敲头的是你…

~无名~:

如果当时打死是夏,城管是不是罪大恶极?

王玉廷:这个肯定不是,这个真的不是,除非哈雷彗星提前50年撞地球。

Mike-Ma:谁来管新彊人摆摊,城管我鄙视你们。

王玉廷:天价切糕你吃过吗?少数民族的事,你是知道的,看见带瓜帽、小胡子的小贩躲远点。

Vbvb:

不论在哪个国度。杀害执法者的,结局都是极刑。美国也不例外。所以日常生活中,凡事都要守法,依法维权。才是上策。夏俊峰的悲剧其实是近年来,一些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所导致了一些人,一时凭自己的蛮力维权而产生的恶果。因此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更要守法,行政人员要敬法,要护法,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重演。缺一不可。

王玉廷:我不赞成杨佳的滥杀,也不赞成冀中星的危害公共安全,但如果他们不这么做,求你给指条出路!只要是可操作的,不要夸夸其谈的。

现在有冤情的基本是按下面的流程:

上访——无果——越级上访——遣返——再上访——黑监狱——再上访——马三家——出来以暴制暴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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