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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房价涨幅过线挑战调控目标 专家建议兑现问责制度

时间:2013-12-30 12:57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城市年度调控目标恐难实现,这意味着,中央应根据年初预定的调控目标进行问责。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调控问责屡屡爽约。
 元旦将至,尽管多地新一轮调控落地,房地产市场暂时得到降温,但多个城市仍难以达到年初确定的调控目标。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70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11月仍有66个城市继续上涨,已有超过26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10%。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城市年度调控目标恐难实现,这意味着,中央应根据年初预定的调控目标进行问责。但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调控问责屡屡爽约。

  据了解,按照今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楼市调控的“国五条”要求,全国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照这一要求,多个城市在3月底发布的实施细则中,提出了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的控制目标。

  但在连续数月上涨的房价面前,部分城市早已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出现了“倒挂”情况。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全国70大中城市中,除了温州房价下降之外,其余城市房价全部上涨。其中,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涨幅已全面超过20%,而达到或超过10%的城市已多达26个,还有23个城市涨幅在8%至10%之间,早已超过年度调控目标值。具体来看,北京同比上涨21.1%、上海同比上涨21.9%,广州同比 上涨20.9%,南京上涨15.8%。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住房绿皮书指出,从统计局数据来看,全国70个大中城市除了温州房价下降之外,其余城市房价全部上涨,而且四个一线城市同比涨幅均超两成。如果以真实房价为基准,2013年多数一、二线城市调控目标基本不会完成。该机构建议,对于目标未完成地区建议兑现调控问责制度,对房价增速过快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

  21世纪不动产集团市场发展中心总监桑豫峰认为,所谓约谈与问责,意在强调执行,但屡屡爽约的问责使购房者对屡调屡涨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失去信心,甚至使尚未出台的长效机制也遭受质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也表示,调控目标的设定以及完成程度是市场主体预期的重要影响因素,2013年宏观调控效果不明显,这很大程度就是政策对消费者预期没有产生应有的作用所导致。

  的确,近月来,已有包括一线城市的18个城市出台了地方调控收紧政策,而调控加码的主因便是对住建部的约谈做出回应。但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调控收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价加速上涨,但从成交量看,整体市场依然火热,一二线城市日光盘迭出。部分城市用限价、限高价等短期措施抑制了市场的上涨,从统计数据上可能会在年底得到降温的假象。但这很可能在明年酝酿更大的涨幅。目前来看,影响房价上涨的动力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与此同时,在问责落实不到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约束力直线降低。上述人士表示,由于对房地产投资、土地财政的依赖,地方政府调控意愿并不明显,屡屡试探调控底线。12月2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时称,2014年广州将“探索逐步取消限价、限购等行政干预措施,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而就在同一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明确表示,2014年北上广深等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于是,第二日广州房管局不得不再次“改口”,在官方网站上挂出公告强调要“严格执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此外,倪鹏飞指出,2013年以来,我国住房市场调控开始逐步向市场机制过渡,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住房调控长效机制。房产税试点扩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住房调控长效机制的重要方面。这三项政策很早就被提出,但是一直都处于研究状态,迟迟未能落地。

  “房价调控目标已落空,严厉问责则不能落空,应兑现调控问责制度。”倪鹏飞表示,2010年以来,国务院历次出台的住房调控政策都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地区要约谈和问责。但是,2010年至今还没有一个城市被问责,问责制的严肃性受到挑战,也就失去作为城市住房调控手段之一应有的作用。记者 梁倩 周楠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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