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我儿子是我儿子”证明的杂感

时间:2020-08-27 18:12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申请退款还要开具我儿子是我儿子,我母亲是我母亲的证明。”近日,因为航班取消,南昌市民梅女士向“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申请退掉在携程上购买的三张北京回南昌的机票,没想到,国航称需购票人提供与乘机本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才能退款。
   “申请退款还要开具我儿子是我儿子,我母亲是我母亲的证明。”近日,因为航班取消,南昌市民梅女士向“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申请退掉在携程上购买的三张北京回南昌的机票,没想到,国航称需购票人提供与乘机本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才能退款。索要亲属关系证明是为了规避恶意退款风险(江西新闻网2020年8月27日)。
     航空公司为了规避退款风险,就无理要求乘客提供“我儿子是我儿子”的证明。这样的欺客行为不仅于法无据,而且违背了国务院关于取消非法证明的通知要求。旅客完全可以持双方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航班取消退票退票款,并不需要向乘客索要“我儿子是我儿子”的证明。因为,公民的户口本明确地告诉世人户主是谁,每个人与户主是什么关系。而且,户口本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是一样的。
    但是,我们无法理喻的是,航空公司为什么要欺人太甚?这说明,航空公司的独自尊大经营行为不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国航作为央企更是违背了人民航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而且,国航非法规避风险的行为是在与国务院的三令五申背道而驰。由此可见,国航经营中的官商作风十分严重,是对乘客人格尊严的侵犯。
     正如梅女士所说:“因为我儿子未成年,母亲70多岁,当时在北京没法办卡,就让我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买票时又没有说要开具我儿子是我儿子,我母亲是我母亲的证明,现在退票要开具这种奇葩证明,这太不合理。”其实,航空公司的行为不仅是不合理,而且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如果航空公司规避风险于法有据,那就应该在乘客办理买票时索取相关证明,而不是在退票退款时百般刁难乘客;如果航空公司觉得自己的经营行为于法有据,那就要向广大乘客进行公示,并明确告知索要相关证明所依据的是国家的什么法律规定。
    由此可见,乘客买票时航空公司不提任何条件,是为了获得利益最大化。当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为乘客办理退票退款将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要以规避风险为由拒绝办理退票退款手续。尤其是向外地乘客提出索要那些“奇葩证明”,只能说是航空公司属于故意刁难乘客,而没有丝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作为央企的国航用这样的工作态度对待乘客,与理与法是不能接受和原谅的。
     众所周知,国航作为央企的所有投资建设是用全国百姓上缴的国税血汗钱建设起来的,并不是国航的每一位员工和管理人员投资建设起来的,拿纳税人投资建设的国航不愿意为人民服务实在是说不过去,而且这是国航的耻辱,毫无羞耻之感地向乘客索要“奇葩证明”,那笔者就要问一问国航的法人代表:如果你乘坐外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在国外需要办理退票退款手续,人家外国人向你索取“我儿子是我儿子”的证明,你能提供吗?如果这事摊在国行法人代表妻子及其母亲头上,国航的哪个分公司工作人员敢索取这样的“奇葩证明”?恐怕你一个电话打过去,就把某些工作人员吓得尿裤子了。你觉得这样公平吗?而且,取消航班错在国航本身,而不是错在乘客无理由要求退票,国航凭什么故意刁难乘客?因此,国航必须向乘客梅女士当面赔礼道歉,并如数退给其飞机票款。如果国航死皮赖脸不愿退款,梅女士可依法向市场监督管路部门投诉和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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