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突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时间:2019-03-28 11:07来源:评论网 作者:张念 点击:
《干部任用条例》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重要遵循;是建设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基本内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任用格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3月17日新华社)
    《干部任用条例》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新时代选人用人的重要遵循;是建设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基本内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任用格局。
    突出政治标准,精准选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树立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正确选人导向,紧紧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品质、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等方面内容精准选人,把紧把牢政治标准这个硬杠杆,选拔那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及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好干部。
强化实干标准,科学用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好干部是拼出来的、干出来的,不是等来的、叫来的。任用干部要强化实干标准,坚持“干”字当头,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注重把坚持讲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有实绩的干部选拔出来,把那些敢于担当、善于当担、体现担当的基层干部用起来,不让那些热衷“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劳民伤财,贻害子孙的人有舞台。
严把监管标准,严格管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一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标准,把为民干实事、干好事作为干部考核的基本标准;把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尺;把干部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做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严立纪律和规矩的“标尺”,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 早提醒、 早纠正,加大处罚力度,激发担当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只有在选人用人管人方面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实干标准、严把监管标准,才能增强干部队伍的向心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激发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服务群众、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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