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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反腐新规”能否“拿来”

时间:2011-09-21 14:04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国际观察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4日签署一项新的反腐法律:受贿者最多面临所收受贿款的100倍罚款,罚金总额不超过5亿卢布(约合1827万美元)。梅德韦杰夫说:“这绝对是新的惩治手段……指向个人资产。对一些人而言,个人资产更要紧。”(4月6日《新华日报》) 俄罗斯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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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4日签署一项新的反腐法律:受贿者最多面临所收受贿款的100倍罚款,罚金总额不超过5亿卢布(约合1827万美元)。梅德韦杰夫说:“这绝对是新的惩治手段……指向个人资产。对一些人而言,个人资产更要紧。”(4月6日《新华日报》)

俄罗斯这一项“反腐新规”我们能否“拿来”?

综观我国刑法中的有关贪污贿赂罪的条文,除了单位犯罪规定了附加罚金外,自然人犯罪都没有设立罚金刑,仅仅规定了没收财产,且没收财产只能在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下才可并处。

我国目前家庭财产所有权状况并不明晰毛新宇 国际观察,腐败分子所得财物,有时不以自己名义掌握赖昌星 国际观察,因而在现实生活中,职务犯罪的被告人在被追究刑责后东方 国际观察中国评论网,往往依然能保住非法利益。无论从抑制贪欲、预防犯罪的角度,还是从让犯罪人欲得反亏、强调惩罚的角度看,设立罚金刑都是大有必要的。

王威(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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