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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执法权威 维护社会秩序

时间:2019-08-16 10:55来源:人民网 作者:未知 点击:
纵观世界各国,警察队伍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是常识,也是一条不容逾越的底线。

  2011年8月,伦敦发生英国数十年来最严重的骚乱。政府和舆论一致要求严厉制止暴力行为。图为8月9日,警察在一座遭到纵火的建筑旁执勤。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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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社会需要制度支撑。面对暴力犯罪,警方依法平暴、恢复秩序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不应也不能搞双重标准。

  纵观世界各国,警察队伍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是常识,也是一条不容逾越的底线。

  

  美国近20个州都在加强对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和立法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执法权威”

  本报驻美国记者 郑 琪

  “当抗议者阻塞道路、妨碍交通或袭击警察时,他们将被逮捕。对于袭警行为,任何警察都应果断出手。”

  8月10日,纽约警方逮捕了约100名涉嫌妨碍交通的游行示威者。据报道,事发当天,一些游行参与人员以抗议政府移民政策为由,手拉手出现在曼哈顿西区高速公路,导致相关路段暂时关闭。纽约警方迅速实施了逮捕。曾在纽约市警察局工作23年的艾尔弗莱德·泰特斯博士对记者表示,美国宪法保护公民相关权利,但前提是相关行动不得损害公共安全且和平进行。在这一案例中,抗议者事先收到了警方的警告,但仍然拒绝配合。他们的活动阻塞了西区高速公路交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警方果断采取了行动。这一逮捕行动完全属于执法部门的正常操作。

  美国对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存在一些共同的原则和做法。例如,如果大规模人群计划在主要公共道路上游行,需提前申请许可证。游行活动不能损害公共安全,不能抗拒执法行动,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行为则更不被允许。如果有示威者挑战这些原则和底线,执法部门会毫不手软。此前,无论是对纽约“占领华尔街”运动清场,还是对密苏里州弗格森骚乱的处理,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泰特斯曾任纽约市警察局危机处理专家。他说,在处理大规模示威活动时,警察和公众的安全以及对执法权威的尊重都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执法权威,高度重视公众是否尊重执法。”因为对执法权威的轻视将导致更加肆意的违法行为。以最近纽约的泼水袭警事件为例,泰特斯强调:“当抗议者阻塞道路、妨碍交通或袭击警察时,他们将被逮捕。对于袭警行为,任何警察都应果断出手。警察如果习惯于质疑自己的直觉、质疑所接受过的专业培训,这可能使自己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许多危险的事件都需要在一瞬间作出决定。当这一瞬间包含了不必要的怀疑时,各方的生命都处于危险之中。”

  据美国媒体报道,近年来,佐治亚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威斯康辛州等近20个州都在加强对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和立法。密歇根大学社会学家迈克尔·希尼指出,这些立法努力旨在根据现实的变化,帮助执法部门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他还指出,美国警方普遍接受过如何处理骚乱的培训。

  (本报华盛顿电) 

  

  法国不会以软弱的方式维护社会治安

  “警方对暴力行为零容忍”

  本报驻法国记者 刘玲玲

  “面对暴力行为,坚决执法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必要手段。”

  今年7月14日,一段示威者与警察对峙的视频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讨论。一群示威者无视巴黎当局禁令,强行闯入香榭丽舍大街非法集会。视频显示,一群蒙面示威者用路障、垃圾箱等杂物堵住道路,并向警察投掷物品,还有人点燃了垃圾箱。一名男子将一名警察从身后踢倒并对其拳打脚踢,警察即用警棍予以还击。

  示威者的暴力行为受到各界谴责。法国内政部国务秘书洛朗·努涅斯表示:“维护治安的警察不仅面对示威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他们还面对着城市暴力。”法国警察联合会表示:“警察在维护国家秩序、城市安全,不应该成为被攻击的目标。”一位名叫桑德里纳·肯姆的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声讨暴力行为:“试问,一个不尊重警察的人会尊重国家的权威吗?”当天,警察以非法集会、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共逮捕152名示威者。

  法国法律保护民众和平集会的权利,但《内部安全法》同时规定,任何游行示威活动都不能危害公共秩序和安全,否则将予以禁止。刑法规定,示威期间若出现暴力行为,警察可以当场逮捕暴力分子,并按刑法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法国巴黎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部主任阿里埃尔·克洛诺莫表示:“游行集会不能为所欲为,付诸暴力尤其不能接受。”

  法国里昂律师工会律师蒂博·克劳斯介绍说,近年来,内政部通过完善法律来保证警察在面对暴力时的权威和人身安全。2016年10月,法国埃索纳省发生一起严重袭警事件,一些年轻人用燃烧弹袭击警车,造成4名警察重伤。这起暴力事件引发全国愤怒。法国开始修改相关法律。根据修订过的《内部安全法》,在危急时刻,当警察尝试了其他方法无效并且大声警告仍无效后,可以对涉嫌违法人员使用武器。这一法案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侮辱治安人员罪”的刑罚。用言语或者动作侮辱治安人员,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1—7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面对暴力行为,坚决执法是维护社会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必要手段。”克洛诺莫指出,在持续数月的“黄马甲”示威游行活动中,一些示威者驾驶叉车冲撞政府办公楼大门、攻击安保人员甚至袭击议员住所,“示威者”变成了“作恶者”,一系列暴力活动给法国经济、社会带来极大恶劣影响。法国总统马克龙不止一次谴责暴力行为。内政部长卡斯塔内多次强调:“法国警方不会以软弱的方式维护社会治安。温和手法并不能解决问题,法国警方对暴力行为零容忍。”

  据了解,面对暴力示威活动,法国警方使用催泪弹、高压水枪等方式来应对。警方还配备了闪光球作为防卫手段。在驱散可能扰乱公众秩序的暴力分子时,发出两次警告无效后,警方可发射闪光球。

  法国政府还于今年3月通过了《反暴力示威法》。该法规定,若政府有充分理由认为示威活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时,可以发出禁令。此外,法律允许警察搜查示威活动附近人员车辆以排除违禁物品、暴力工具等。在游行示威中“故意全部或部分遮挡面部、企图在破坏公共秩序后不被认出”的行为,将面临最高1年监禁和1.5万欧元(1欧元约合7.88元人民币)罚款。

  《反暴力示威法》被卡斯塔内评价为“一项保护法国人民免于暴力与不安的法律”。法国宪法委员会认为该法律赋予治安当局及时禁止任何威胁公共秩序和安全行为的权力,有助于其维持现场治安,减少暴力事件。法国不少媒体也认为,该法律给警察更大执法权力,对暴力示威活动将起到遏制作用。

  (本报巴黎电) 

  

  英国不能允许动乱出现

  “法律必须得到执行”

  本报驻英国记者 强 薇

  “如果要保护守法的大多数人,只有一种做法:必须以严厉的方式教育暴徒尊重国家法律。”

  2018年以来,有一个环保组织在英国各地掀起了几十场游行,要求政府对环境保护作出承诺。参与者屡屡违法乱纪,被逮捕的人数不断增多。今年4月,游行示威活动再次在伦敦市中心举行。超过55条公交线路被迫改道,约50万人的出行受到影响。时任内政大臣贾维德呼吁动用全部执法力量对付“占领”城市街道的抗议者。警方在一周内便拘捕了近千名示威者。7月中旬,该组织又在5个城市掀起了新一轮行动。在布里斯托,约有30名示威者在一家购物中心前的主干道路口处集会示威,严重堵塞了道路,16名示威者被警方逮捕。埃文和萨默塞特郡的马克·拉纳克斯警长表示,示威者堵塞交通的行为“越界了,这种情形让我们无法接受”。

  在英国,游行活动都必须事前报备,内容包括路线、集结和解散时间、组织者姓名地址等。没有经过批准或没有按照报备内容开展的游行,均为非法。游行示威出现暴力行为会被警方制止和惩处。同时,警方可以更改游行地点、持续时间、限制游行人数,如发生堵塞交通或影响公共出行等情况警方可以终止游行。为打击犯罪,英国政府强调警方执法的重要性。今年3月,贾维德就宣布为警察赋予更大的权力,可以在不具备充分怀疑理由的前提下盘问和搜查路人,以打击犯罪活动。

  据长期工作在伦敦一线的迪警官介绍,英国警察采取行动主要依据《1967年刑法》等法律法规。迪警官表示,警察有权拦停一名路人并对其进行盘问和搜查,在认为必要时可以给他戴上手铐,甚至使用警棍和辣椒水,让对方暂时丧失反抗能力。如果认定某人有暴力行为或暴力倾向,可以将其关押12小时,并视情形可延长至24小时。遇到大规模的暴乱行为,会出动配有盾牌等防护装备的防暴警察予以果断处理。

  根据英国警方的规定,警察可以将语言上和行为上的越格行为认定为“侵害”,在行为上,又细分为肢体接触、身体伤害和致命性伤害等不同等级。如果伤害的对象为警察,那么便可认定为“袭警”,警察有权将袭警者直接逮捕。

  2011年8月,伦敦发生英国数十年来最严重的骚乱。英国警方最终出动了装甲车和1.6万名警力,逮捕了约3000人,其中至少1774人被起诉,罪名包括抢劫、袭警、纵火等,317人被判刑。骚乱发生期间,英国舆论一致要求警方严格执法、止暴制乱。《每日电讯报》发表社论称:“如果要保护守法的大多数人,只有一种做法:必须以严厉的方式教育暴徒尊重国家法律。”《卫报》呼吁公众支持警察:“攻击、破坏、犯罪和散布恐惧的行为必须停止。法律不仅要用来防止违法行为,法律必须得到执行。”时任英国内政大臣特雷莎·梅在英国下议院的演讲更是斩钉截铁:“在英国,如果我们自称是一个文明社会,就不能允许动乱出现。”“任何人,不管他的动机和背景如何,都有选择对和错的权利。如果他做出错误选择,选择了犯罪,那就必须指认出来、予以逮捕并惩罚。”

  (本报伦敦电) 

  

  德国用法律赋予警察更多权力

  “对违法行为必将追究到底”

  本报驻德国记者 冯雪珺

  “新《警察工作法》赋予警察更大权力,符合宪法和安全法,是应对当今危险与挑战、保障人们生活的正确答案。”

  在2018年6月以前,根据德国西南部巴伐利亚州《警察工作法》,警察无权立即采取行动,控制潜在的犯罪嫌疑人,即使危险随时会在下一秒发生。德国警察只有在遇到“具体危险”时,才可以采取行动、直接介入。

  随着2018年5月欧盟“最严”数据保护新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正式生效,德国联邦法院通过裁决,要求德国各联邦州根据该条例调整警察工作法案,以应对数字化时代的网络犯罪。同年6月,巴伐利亚州率先通过新《警察工作法》,对警察何时可以采取行动措施、拥有哪些权力等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大幅延伸。

  新《警察工作法》中,危险的定义被扩大为潜在性、推测性的危险。也就是说,只要认定“受到危险威胁”,巴伐利亚警方就有权在犯罪行为尚未发生之前、必要时不经过法官开搜查令的程序,启动执法手段。因潜在危险被“预防性羁押”,时间从最长14天延长至3个月,到期后经法官确认还可再延期3个月。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公法专家马尔库斯·莫斯特指出,新《警察工作法》规定的警察权力有所扩张,是因为警察需要应对不断变化的威胁和新的挑战。2017年二十国集团汉堡峰会期间,大规模反全球化示威爆发。数千名抗议者聚集汉堡,进而演变成为砸毁沿街商铺橱窗、燃毁街边汽车等暴力行为。德国警方使用了高压水枪、辣椒水对抗暴力示威者。据报道,德国从全国16个州抽调了约2万名警察以控制局面。德国总理默克尔厉声谴责暴力抗议:“和平集会可以理解,但诉诸暴力决不能接受,对违法行为必将追究到底。”

  德国警察分为联邦警察与州警,相对独立互不隶属,因此16个联邦州各自修订《警察工作法》。有专家指出,各州响应联邦决议,调整警察工作法案,也是一次彻底升级治安力度的契机。德国基督教社会联盟(基社盟)指出,巴伐利亚《警察工作法》将对其他各州起到指导作用。目前,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北威州)正打算把对“危险分子”的预防性羁押时间延长到28天;下萨克森州考虑将预防性羁押延长至74天;萨克森州的新法案提议内容几乎与巴伐利亚州一致;巴登—符腾堡州(巴符州)则考虑,将手榴弹与冲锋枪作为警员的日常武器装备……

  “在打击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斗争中,必须用法律赋予警察更多权力,以有效监控危险人员。”巴伐利亚州议员比尔吉特·穆勒强调。此次各州在修改法案中,都意识到应加强警方对潜在危险的监控权力,不仅在现实的公共空间里——例如,在示威游行现场、难民收容所、嫌疑犯罪现场,警察有权拍摄人们的脸部,并与既有的数据库进行对照;还体现在加强对隐私数据的使用权限上——如手机、计算机以及云端上的信息,警察将有权查看,甚至修改里面保存的数据档案和消息、拦截电子邮件等。穆勒表示:“新《警察工作法》赋予警察更大权力,符合宪法和安全法,是应对当今危险与挑战、保障人们生活的正确答案。”

  (本报柏林电) 

  

  新加坡警方在每个警署都设置了镇暴队

  “只有严肃执法才能维护法律权威”

  本报赴新加坡特派记者 林 芮

  “严密的法律制度塑造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尊重。警察在执法中不打折扣的严正立场,更是树立起执法机构的权威形象。”

  新加坡被认为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犯罪率始终处于全球低水平。这样的成绩离不开政府在立法层面的考量,也离不开警方严格执法树立起的威信。新加坡警察部队拥有超过3.8万名正规警察和辅警,是维护新加坡法治及社会秩序的主要执法机关。

  新加坡政府于1948年通过《煽动法》,禁止煽动行为和言论。同时,新加坡制定了《公共秩序法》对公共集会进行管理。其中第五条规定,除非提前进行通知并获得政府许可,否则任何公共集会都属非法。新加坡正气律师事务所萧锦耀律师介绍,如果5人以上进行非法集会,并使用非法武力、有共识地对共同目标进行犯罪活动,那么将被视为暴乱罪,将被处以10年以上重刑,犯罪分子甚至可能因此被执行鞭刑。

  为了应对极端情况,新加坡警方在每个警署都设置了镇暴队。在中央警署更设有特别行动队专门应对骚乱。2013年12月8日晚,新加坡小印度地区发生骚乱,400多人在街上焚烧汽车、打砸店铺。当地警署意识到暴乱程度超出警署镇暴队处理范围,随即报告中央警署,最终新加坡警方迅速出动300名警力和防暴车,在两个小时内平息骚乱并逮捕了27名肇事者。骚乱事件后,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社交媒体上警告说,不管是何事都不能成为暴力活动的借口,政府将追查嫌犯并彻底法办。根据新加坡法律,暴力分子若被判有罪,最高可判处7年徒刑加鞭刑。他说:“这是个严重的事件,这样的暴力和犯罪行为是不可原谅的。”

  新加坡警方的执法受相关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如果犯罪嫌疑人“强行抵抗或试图逃避逮捕,警察或其他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手段进行逮捕”。“如果警务人员有合理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正在构成恐怖主义行为,或警务人员认为有必要,则可以采取包括任何致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行动加以执行。”

  在新加坡,针对执法人员的挑衅、伤害、威胁、辱骂等行为都被视为干涉司法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越来越重视执法人员受到袭击的案件。在一些案例中,涉案人员本身没有犯罪,但是对警方调查展现出了比较激烈的不配合态度,被警方以干涉司法罪执行逮捕,最终判处数周监禁或3000新元(约合1.5万元人民币)左右的罚款。对警察执法权力和人身安全的严肃保护,让警察的权威得到了极大维护。”萧锦耀称。

  2017年9月,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一场公共活动中表示,公众大多不了解执法人员在制服暴力嫌犯时所面对的困难。执法人员都希望能使用合理的手段制服嫌犯,但总有不法之徒企图通过暴力手段妨碍执法。“阻警办公”本身就是不可容忍的罪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可以有效执法,内政部不会容忍任何企图妨碍执法的暴力行为。

  新加坡媒体也积极发声支持保证执法人员安全。《联合早报》发表题为《执法人员安全关乎公众利益》的社论称:“面对越来越严峻的恐怖袭击威胁的新加坡,警察的人身安全关系到执法效率,涉及公众利益。警察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的秩序。警察不受到尊重,面临语言和人身攻击,应该是社会人士共同关注的问题……更要提高国人的公民意识,在警方执法时给予合作和协助,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严格的法律制度塑造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尊重,警察在执法中不打折扣的严正立场,更是树立起执法机构的权威形象。归根结底,只有严肃执法才能维护法律权威,才是警察执法能力的核心体现。”萧锦耀表示。新加坡全社会尊重警察、警察严明执法带来的稳定与繁荣,是新加坡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人才聚集地和全球知名旅游地的重要原因。

  (本报新加坡电) 

  电子信箱:rmrbgj@people.cn 

  制图:郭 祥


  《 人民日报 》( 2019年08月16日 16 版)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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