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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难关

时间:2018-01-08 16:58来源:评论网 作者:唐睿阳 点击: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按照当前相关法律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按照当前相关法律规定,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都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先建后评,补课上车,后患无穷
相当一部分建设项目不是先评后建,而是边建边评,有的甚至是先建后评。这种环评滞后现象,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环评制度的作用的发挥。把环境影响评价变成了对既成事实的说明和污染行为的解释,究其原因,主要是:
1.环境意识差。为了保住项目或者快上项目,往往以支持经济发展、特事特办快办为由,要求环保部门简化环评审批手续,从而严重干扰了环保部门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正常工作,使得一些存在污染的项目顺利地闯过了环评关。
2.法制观念弱。不择手段地逃避环评,部分项目建设者钻环评制度的“空子”,采取“边建边批”的办法,来缩短投资周期、早出经济效益。项目建成了,环评手续也办妥了,环评制度成了建设项目可有可无的“点缀”。还有部分项目建设者,明知其项目污染状况无法通过环评审批,于是采取“满天过海”的办法,偷偷地建了再说,待到被发现后,便四处活动,寻找保护伞。而环保部门一方面碍于各种上级压力,另一方面也无奈于“木已成舟”,被迫为其补办手续,特别是在个体私营企业举办的建设项目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3.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失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如明确规定: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不办理营业执照,企业就无法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没有合法的经营地位。然而,遗憾的是由于配合不到位、信息不共享,目前环评审批关应有的效力和威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4.环保部门自身执法不严,监督不力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二)环评质量不高
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差,不能为环保部门审批提供切实可靠的参考意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建设项目概况部分主要是根据企业单方提供的数据资料编写,缺乏必要的调查核实手段,而企业由于技术上、利益上等原因,往往不能完全真实的提供有关建设项目方面的数据资料,致使许多数据失真,由此而推算出的有关污染方面的数据也就不可能准确可靠了。
2.缺乏对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深入细致的调查,没有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充分、正确的预测和分析,因而也不能就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作出科学的评价,同时也就不可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3.环境影响评价与区域环保目标脱节,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对建设项目的污染行为目前还是普遍的采用浓度标准评定法:即以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是否能够达到标准来评定项目是否可行,而没有引入总量控制的概念,没有应用前几年功能区划的成果,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容量等指标来分析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项目的污染行为能否控制在区域环境的承受能力之内。
二、 对策建议
1.落实宣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实行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但公众和部分领导对这项制度还缺乏了解,这同我们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有很大的关系。要进一步把每年“六五”期间的短期突击宣传和平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的广泛持久宣传结合起来,把平时利用新闻媒介的广泛持久宣传和抓住典型违法事例进行新闻曝光的重点突出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的环境意识、法制观念,提高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自觉性, 
2.落实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各级政府牵头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必要时制定相应的法规,改变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环保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使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3.补强队伍。提高环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写质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动真碰硬的环评编制单位管理考核办法或制度。
4.拔高定位。把环境影响评价纳入“总量控制”的轨道,通过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产生的污染量和保持项目环境容量、目标条件下的最大允许排污量,提出相应的污染物消减量,并以此为依据来确定污染治理措施,分析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增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优化项目选址。
5.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程序,对于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环评制度的建设项目敢于顶住压力,顶住人情面子,真抓实管,严肃查处,树立环评制度的法律权威。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编写要求、质量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直接退回重新编写至符合要求。对经环评认为不可行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应卡住不放,以免其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热情服务到位,提前介入,主动提供办理服务。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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