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理论>理论动态>

实现普法“大合唱”

时间:2017-05-27 10:08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点击:
长期以来,党中央都高度重视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各类普法工作也在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就是在依据实际情况,从长期实战经验中提炼出来的重要创新举措,是理论和实践完美有效结合的典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意见》一出便获得了一致好评和认可。大家普遍认为,这种“谁执法谁普法”的形式,有利于增强普法力度,扩大普法受众面,突破以往普法局限,变主管部门“独唱”为各部门“合唱”,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人民网,2017年5月17日)
    长期以来,党中央都高度重视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各类普法工作也在不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就是在依据实际情况,从长期实战经验中提炼出来的重要创新举措,是理论和实践完美有效结合的典型。
     由于各部门性质不同、职责不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单由任一部门来进行推广都难以确保普法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可能导致部门法律法规入户不深。而将以前单一普法转变为各执法部门共同普法,既具有便于落实的操作性,又具有全面深入的权威性。既执法又普法,一方面可以促进执法人员切实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又能通过接触执法对象,直接、客观、有效地达到普法目的。
      当然,与所有的规范性文件一样,顶层设计的出台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要落到实处。变普法“独唱”为部门“合唱”是创新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印发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依据,而要真正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仍需要从多个层面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建立普法制度体系、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系统保障都是着力点,需要部门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将普法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结合部门特点和职能将工作落到实处!
     没有规律不成方圆。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笔者相信,只要用好“谁执法谁普法”这个法宝,必将更好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氛围营造,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