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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规家训补齐法治的短板

时间:2017-09-11 12:0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云君 点击:
儒家主张“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强调“仁义兴则道德昌,道德昌则政法明”,优良的家规家训有着正光德、传民风和启蒙法制思维的丰厚资源。
    家规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一个家庭或家族,乃至一个国家的生活方式、文化氛围和价值追求,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逐渐成为国人“修身、齐家、治国”的道德追求和做人的永恒标准。家规家训虽属道德与文化范畴,但它在很大程度上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引导民众向善,能够补齐法治的“短板”。比如“人而无信,百事皆虚”之于《民法》诚信原则的补充;“不受无功之禄,不取不义之财”之于《物权法》财产所有理念的补充;“勿恃势力而凌逼孤寡;毋贪口腹而恣杀牲禽;见不义之财勿取,遇合理之事则从”之于《刑法》个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理念的补充。
    回顾既往,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和贵”“规矩”“向善”“崇法”等“平安和谐元素”起着催化剂的作用,而家规家训中最不缺的就是这些“平安和谐元素”。家训家风,正是以这样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着法治中国建设。尽孝悌、睦宗族、崇守信、息争讼、戒暴戾……这些朴实的家规家训篇章,无不蕴含着丰富法治内涵,不仅可以弥补法治功能上的空缺,更能从精神认知层面提升公民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约束行为的境界,从源头上减弱犯罪的动机、降低犯罪的几率。
    儒家主张“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强调“仁义兴则道德昌,道德昌则政法明”,优良的家规家训有着正光德、传民风和启蒙法制思维的丰厚资源。这种资源,承启着“个人与家庭,家庭与社会,社会与民族”,为培育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内驱力,是依法治国的最大引擎。因为,千百年来,以家族血脉为纽带的家规家训,早已融入到了社会道德和法治建设之中,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准绳规范和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的有机组成部分,影响着人们的是非辨别和善恶分辨。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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