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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玩“火”岂能不自“焚”?

时间:2017-09-11 12:19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工作考察变观光旅游与上班擅自脱离岗位有何异,违反的可是工作纪律。把到旅游景点游玩产生的费用按差旅费及补助费报销,这岂不是典型的公款旅游,违反的可是党规党纪。
    2016年11月,湖北省嘉鱼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园林绿化管理局。21日,巡察组与该局一位干部谈话时,这名干部口中的一个“玩”字,引起副组长彭涛的警觉。(9月9日澎湃网)
    要说贪玩是人之常情其实并不为过,但玩也要分时间、地点、对象,否则玩过了头,不仅不能愉悦心情,解乏除压,还可能因玩“火”自“焚”。干部口中轻松的一个“玩”字却“撂倒”11名干部,不得不让人深思。
借考察之名行“玩”之事,可以说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做了一件错误的事。既然是到外地考察,其目的就是取经,通过对别人经验做法的学习,转变思维观念,然后结合自身实际,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升能力水平。如果把考察当作“玩”,岂不是背离了考察的初衷,这样的考察还有何实际意义。
     工作考察变观光旅游与上班擅自脱离岗位有何异,违反的可是工作纪律。把到旅游景点游玩产生的费用按差旅费及补助费报销,这岂不是典型的公款旅游,违反的可是党规党纪。实施“八项规定”也有四年时间,为何依然有干部顶风违纪,置中央三令五申不顾,这恐怕不是党纪政纪意识淡薄所能解释过去的。说到底,不是不知道纪律规定的存在,而是侥幸心理和法不责众的观念在作祟。
说起来,受到处理的11名干部这几年也经历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可为什么还有如此奇葩的行为发生,是在学习教育过程中走了形式,还是根本没能从中真正受到教育。考察学习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旅游景点游玩,这分明就是没把履职担当、服务为民放在心上,是典型的不严不实的表现。
    其实,近年来因贪“玩”被查的干部还真不少,有的玩大吃大喝,有的玩公款旅游,有的玩打牌受贿,有的玩包养情妇,有的玩开房通奸,甚至有的干部大玩权权、权色、权钱交易。等等这些“玩”可说是五花八门,“玩”成为利益输送链条,其结果是玩物丧志,玩火自焚,不仅自毁前程,还给干部队伍形象抹了黑。“现在有的干部玩过了,飘飘然了,忘记了执政党和老百姓的关系了。”此话还真是不假。究其原因看,一方面是有的干部缺乏理想信念,缺少规矩意识,心中潜意识的“玩”根深蒂固,满脑子是吃喝玩乐。一方面是有的单位、部门落实“两个责任”不严,对干部日常监管缺失,导致有的干部权欲膨胀,一些苗头性问题没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助长了歪风邪气的蔓延。
    笔者认为,治理干部贪“玩”,还需从铲除生“玩”的土壤入手。在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上做足功课,补其思想之“钙”。在落实“两个责任”上着力,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发挥查处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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