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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则退,公职人员应做好表率

时间:2014-03-12 13:20来源:毛宇轩 作者:毛宇轩 点击:
应努力将“禁步“转化为“进步”,虽然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定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但具体执行和操作还需要全社会和个人自身努力改进提高。不仅要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舆论宣传的作用,使党员干部有“禁”必“止”,还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一个
      今年是“禁烟令”颁布后的首个全国两会,钟南山院士评价为“非常大的进步”。连日来,现代快报记者留意到,会场内外关于禁烟或者禁酒的呼声,也比往年更多。尤其是关于公职人员禁烟禁酒的建议,多位代表“不谋而合”,认为“禁烟令”“禁酒令”应该首先从公职人员做起,强制执行。(人民网 3月12日)
      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自禁烟令实施以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公务人员在办公场所吸烟的情况,但从社会角度总体来看,公共场所吸烟情况仍比较明显,效果不太理想。
      从外在来看,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代表的是个人,也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现在全国都在倡导开展“无烟行动”,作为公务员倘若不论场所吸烟、不顾考虑别人身体健康、不顾自身干部形象,那就纯粹是在传递社会“负能量”,也伤害了群众感情。从内在来看,公职人员吸烟也会滋生贪污腐败现象,公款吃喝、收受烟酒等行为难免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不“禁”则退,全面深化改革大船已经起航,全国人民奋进一心破浪前行,对于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障碍都需要进一步清除。随着党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及一系列禁令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因为公共场所抽名烟喝名酒被网友曝光而落马的官员也不在少数。
      应努力将“禁步“转化为“进步”,虽然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定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但具体执行和操作还需要全社会和个人自身努力改进提高。不仅要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和舆论宣传的作用,使党员干部有“禁”必“止”,还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一个台阶,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好表率,不断进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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