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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应将责任担当置于何处

时间:2017-05-15 11:51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清成 点击:
近日,天津市委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作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被免职
    近日,天津市委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作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朝兴被免职。(5月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朝兴是在今年天津市委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首个被问责的正局级领导干部。通报指出,天津市工信委与国家某局签署合作协议后三年多来,一直未组织研究细化协议条款、明确具体内容,存在不负责任、推诿扯皮、不作为问题,造成信访举报,产生不良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禁想问问作为市工信委党组书记、主任的李朝兴的责任担当在何处?我们的领导干部又应将责任担当置于何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在他的一篇名为《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的文章中指出,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的时代责任。“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只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是党和人民交付的,仅此而已!
    领导干部位于领导岗位,肩负着党的重托和人民期盼,这意味着领导干部必须把这份责任担当置于国家事业、民生福祉之中。 “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是党的好干部牛玉儒将自己的责任担当置于国家事业、民生福祉之中的表现;“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这是原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对自己的责任担当置于国家事业、民生福祉之中的表现;“腿不离基层、心不离群众”是全国模范法官周卫东同志对自己的责任置于国家事业、民生福祉的表现……领导干部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我们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像牛玉儒、杨善洲、周卫东那样将自己肩上的那份责任和担当置于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之中。
    面对责任,勇于担当是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领导就是责任,领导就要担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责任无处不在、担当义不容辞。“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都淡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问题绕道走,那么我们党的生命力何在,人民的期待寄予何处?
    为官避事平生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出指出,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并强调干部就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面对问题和责任,我们的领导干部绝不能表现出“软”、“怕”、“躲”、“退”,畏惧责任、不敢担当。相反,为了党和人民事业,领导干部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时代的劲草、真金,把责任担当置于国家事业、民生福祉之中。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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