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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

时间:2018-04-23 14:14来源:评论网 作者:骆婧 点击:
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而且是各国据此原则所建立的一整套行政法律制度;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和行政观念的一场深刻革命。
     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在成都主持召开了 2018年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审议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举措的细化落实,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四川日报网,2018年4月21日)
      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法治国家所普遍遵循的一项法治原则,而且是各国据此原则所建立的一整套行政法律制度;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和行政观念的一场深刻革命。
      依法行政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现代政府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是政府属性的本质。人民政府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政府在立法和执法工作中,应当体现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一致性,体现对上级机关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将人民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立法和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就能很好地解决。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实现公民权利和政府责任的双重回归,努力建设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核心首先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依法治国的“国”首先是指国家机器。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是一个全方位、全局性的国家工程,既不可能在全国法治尚不健全   、地区法治发展严重不平衡、甚至在国家法制统一受到个别地区严重破坏的情况下,由局部地区率先实现“地方法治”,也不可能将所谓率先实现的“地方法治”简单相加构成国家法治。必须摒弃法律仅仅治民、治事的工具主义意识,确立法律首先治官、治权的法治主义意识,在此前提下通过地方和部门的依法治理,让法律真正贴近每个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使法律真正成为他们信赖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以前的立法比较重视设定公民责任,较少重视设定政府责任。一些规范政府行为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法规难以及时出台。现在这种情况正在改变。我们现行的行政执法有的过于重视行使行政权力,不太重视承担行政责任。现行的监督制度有一些重视虚置监督形式,不太重视落实行政责任。内部监督由于部门“利益关联”,往往出现“相互礼让”;外部监督尽管主体众多,但不易形成监督网络;专门监督虽然制度不少,但实施起来阻力很大。这些倾向和现象都应当切实加以改变。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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