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疾步稳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时间:2018-03-15 11:25来源:评论网 作者:吴咲呓 点击: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旨在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2月25日,随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旨在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现实需要。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们在看到反腐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更是一场必须取胜的较量,不敢腐只是反腐第一步,要实现不能腐、不想腐尚需长远的战略谋划、严密的制度体系和完备的法治保障。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无数实践证明,惩治是最好的预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只有集中全党力量,形成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惩治,才能形成巨大的震慑效果,有效预防腐败;也只有加快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重建政治生态,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是,过去的行政监察体制实现不了全覆盖,这个问题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过去我们更多的是通过治标在反腐,现在则要标本兼治,而治本之策最重要的抓手便是国家监察体制的构建。
    
监察委员会将整合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的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形成统一的国家监察体制,以便有效解决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因此成为专司监察事务的国家机关,它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而是政治机关,其政治定位于反腐败工作。因此,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形成党委领导、纪委牵头、部门各司其责、合力协同的良好改革局面。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改革潮流势不可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在吸收古今中外有益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的表现,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必将产生一系列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反腐机制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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