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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之风当狠刹!

时间:2017-08-01 11:37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许贵元 点击:
近年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之风愈演愈烈,而且都是“漫天要价”,收费标准也不断攀升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查处两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典型问题并予以通报。该市第二十六中学小学部代课教师宋某某、王某,利用暑期时间,组织任教班级37名学生在该市某幼儿园内补课办班,每生收费500元;邢台市中兴路小学教师雷某某利用暑期时间,组织本班32名学生在邢台县宋家庄聚龙山庄开展为期7天的夏令营活动,每生收费800元。现已对宋某某、王某两名代课教师予以解聘处理,并责令退还学生所交费用;对雷某某予以记过处分,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升资格。(河北新闻网7月25日报道)
     近年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之风愈演愈烈,而且都是“漫天要价”,收费标准也不断攀升。有的按天计算,最低每天收200元至400元,还有的差生开“小灶”,收费更高;有的教师一个暑假或寒假下来,就轻而易举地捞到好几万。“有偿补课”不仅利用假期搞,就连“双休日”和“平时晚上”也坚持搞。许多家长和孩子反映说,有不少教师在课堂上讲课精力不集中、心不在焉,讲课模棱两可、不明不白,动不动就要求学生自己动脑思考,或自己去寻找答案,在课堂上有意“留一手”。由于学生在课堂上“吃不饱”、学习跟不上,参加“补课”是唯一的选择和出路。这样一来,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弱化降低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更不利于营造稳定、公正、公开、透明的学习环境。尽管如此,由于丰厚的利益驱动,有些在职教师却不顾国家教育改革规定要求,依然明着暗着坚持搞“有偿补课”活动。有的教师公开说,组织“有偿补课”是正大光明的行为,老师的辛劳是“智力付出”和“知识传授”,收取费用不可非议、应该得到支持等等。就是因为某些教师“利令智昏”和教育理念的扭曲,使“有偿补课”成了蔓延社会的“热门职业”。再加上家长们“望子成龙”心切,孩子参加“补课”,让交多少钱就得乖乖拿出来。当今,社会普遍反映,一些为人师表、备受社会尊敬的“辛勤园丁”,已经开始异变为失职失责的“狂捞钱丁”。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教育改革的“阴暗面”,它折射出教育界整改存有“短板”和“漏洞”。在职教师搞“有偿补课”之风,应当狠刹一下!
教书育人,是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为人师表是每个教师的“座右铭”;“人民教师为人民”是天职所在,教师所担当的历史重任就是培养国家的未来和栋梁之才。我们衷心期盼所有的人民教师,无愧于“辛勤园丁”的美誉;无愧于“第二家长”的尊称。每个教师都应自尊、自爱、自信、自律,把教书育人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紧连在一起,用我们的辛勤汗水为祖国浇灌出千千万万的灿烂花朵,全面撑起华夏教育的一片蓝天。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以问题导向,在全面推进教育领域改革中,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意见较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敢于直面应对、敢于拔刀亮剑。尤其是对在职教师搞“有偿补课”的行为,要列入专项整治,纪检监察部门包括公安、工商等部门也要介入。要把“有偿补课”向脱贫攻坚那样纳入巡视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一起。对那些利用寒暑假、小长假、廉价租用公办学校、幼儿园、闲置楼房和其他公共场所搞“有偿补课”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其出租方的责任;对利用自家房或地下室搞“有偿补课”的也要严厉禁止。尤其是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的,或私自动用学校教学设施和教育资源搞“有偿补课”、收取高额补偿费用的,更要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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