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燃烧秸秆致4人死亡怎么办?

时间:2020-05-11 17:32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尤其是每个村庄的党组织,必须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只有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每个村里的共产党员才能积极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全体村民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只有让每个共产党员成为广大农村的义务消防员和普法
      5月6日13时许,山西省右玉县王四窑村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据右玉县公安局通报,初步查明系村民赵某、胡某在院内燃烧清理羊圈内的玉米秸秆,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人死亡(新京报网2020年5月9日)。
     从国家到地方,每年都在大力宣传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但是,总是有人心存侥幸,非要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权威。就此来说,山西右玉县王四窑村发生的焚烧秸秆火灾事故致4人死亡,其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在羊圈里点火焚烧秸秆,而且不听他人劝阻。面对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法律权威不会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但是,不管如何加重处罚,犯罪嫌疑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即便是罚得犯罪嫌疑人倾家荡产,也很难能让受害者家庭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而且,人死不能复活。然而,如果不依法予以严惩,类似的火灾责任事故还会继续发生。
     要想让更多人从事故中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唯一正确选择就是依法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依法严惩。而且,必须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绝不心慈手软;而且,必须罚得犯罪嫌疑人倾家荡产;而且,更需要在火灾事故现场召开一个山西省全省的防火安全普法教育现场会,并通过互联网视频向全国直播。因为,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国各地屡禁不止,每年在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焚烧秸秆火灾事故发生。
     这说明,在某些地方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得不够扎实。尤其是在普法教育方面,缺乏以案说法的普法教育。由此可见,普法教育的质量至关重要。普法教育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在普法教育中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而且,必须把对广大农民的普法教育列入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范围;而且,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尤其是在每个村庄必须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监督员,并坚持每天安全巡查监督责任制,发现火灾事故隐患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同时,必须在每个乡镇建立经过专业培训教育的消防组织,村与村之间必须实施联防联控。只有把分散的预防火灾事故力量整合起来,才能形成有效的消防安全网络,才能真正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到每个村庄,才能让每个村的村民人人皆知,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尤其是每个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两个“一把手”,必须依法积极主动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只有强化对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监督考核,才能倒逼每个乡镇党委和政府的两个“一把手”积极主动地对每个村庄的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才能层层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才能把各种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尤其是每个村庄的党组织,必须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只有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每个村里的共产党员才能积极主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全体村民不断增强消防安全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只有让每个共产党员成为广大农村的义务消防员和普法教育宣传员,才能让每个共产党员成为依法保护广大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贴心人,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既自觉遵纪守法,又能把消防安全转化为每个村民的自觉行动。进而,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人人有责,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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