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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被偷,学生毕不了业,偷科研菜这事该当何罪?

时间:2018-07-10 10:22来源:腾讯网 作者:郭墨墨 点击:
湖南农业大学浏阳基地的科研玉米被当地村民堂而皇之偷摘。学生说,他们全班科研竞赛实验因此受影响,有报道称损失达上千万,还有一位同学可能因此不能毕业。其实多年来,科研菜被偷的事发生过多起。这种事情最终在法律上有什么结果?为什么人们偷菜的积极性这样高?

媒体报道,7月7日,湖南农业大学浏阳基地的科研玉米被当地村民堂而皇之偷摘。学生说,他们全班科研竞赛实验因此受影响,有报道称损失达上千万,还有一位同学可能因此不能毕业。其实多年来,科研菜被偷的事发生过多起。这种事情最终在法律上有什么结果?为什么人们偷菜的积极性这样高?

从典型案例看,偷科研菜这事没多大后果

网民@keeprealme在微博上发帖,称是自己班的玉米被偷,玉米种子为班主任给的原种,目前还未推广上市。令人气愤的是,事发后不久,又有人到基地偷棉花。

该实验基地的一名带队老师对记者回忆,当天,附近食堂的师傅看到一群“不速之客”进入实验农田,疑似采摘了玉米,便打电话通知了相关老师与学生。“摘玉米的那群人,看起来年纪都比较大了。”该老师称,摘玉米的人中,年轻的看起来也有四五十岁,他们有的骑着三轮、电动车等工具,带着麻袋将玉米一袋一袋地装走。等老师和学生们赶到时,他们就马上走开了。

基地里的玉米除了是班级科研竞赛的实验用品外,还包括一名同学的毕业设计。“其中一个是育种家直接提供的原种,非常昂贵。”小汤介绍,这些种子为育种家直接提供的原种,市场价格起码两千万,导师曾特意强调说品种“一定要回收,不得外流”。(潇湘晨报)

小汤说,被摘下来的玉米科研价值已经不大了。“农作物的考种要到特定周期才行。”玉米何时完全成熟还得根据其长势具体考量,此时被摘下显然太早,“不然我们自己早就摘下来了”。

小汤告诉记者,目前可以预测的是,科研竞赛“直接没有结果”。带队老师则称,涉及毕业设计的样本虽然没有被拿光,但实验数据已不完整,至于会不会影响学生的正常毕业,还需该学生与导师进一步沟通。(澎湃新闻

在科研人员眼里,被偷的并不是市价衡量的普通蔬菜,而是包含大量智力投入的智慧成果,盗窃者理应受到严惩。不过这类事情并不简单,说起来这也曾经是法学界和报纸上争执不下的一道难题:

2003年8月7日凌晨3点,4名外地来京民工,进入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内偷吃并偷走葡萄约47斤,被夜巡警察截获。殊不知此葡萄系科研新品种,民工的行为导致研究所研究数据断裂。

北京物价部门对被偷的葡萄评估金额为1.122万元。此后,4名民工中除一人年仅16周岁且“情节显著轻微”被拘留外,其余三人被批捕。一时间,4名民工成了新闻人物,天价葡萄案天下闻名。

2004年1月5日,经有关部门重新评估,得出涉案标的价格仅为376元。2005年2月21日,3名民工已先后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自此,“天价葡萄案”尘埃落定。

在“天价葡萄案”发生近一年后,哈尔滨市又曝出“天价豆角案”。2004年7月6日,刘吉路从一个蔬菜大棚里偷摘了两袋看似一般的豆角,卖了110元钱。他没有料到:他进的是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分院的实验棚,偷的是该院投资数万元、经四年苦心研究培育的“太空豆角”。

受害方称,这些用于科研的豆角是他们经过四年时间培育,又经过太空育种后的CHC55号种子培育出来的。这样的种子一共仅有几十粒,极为珍贵。经道里区价格认证中心做出价格评估:“太空豆角”最终定价为24700元,其中搭载航天器的“上天费”为18000元。

2016年,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种植的20亩科研芋头被附近村民大量偷挖,“赶也赶不走”。报案之后,警察赶来才将村民劝离。因科研芋头被偷采,农科所损失巨大。农科院称,芋头“直接投入几十万,但真正损失或许成百乃至上千万。”但警方却称,按芋头的市值,案值太小,不能立案。“分到人头才几十块钱,只能批评教育。”

2014年,青岛农科院科研苹果新品种一夜被偷,农科所事后回应,3棵科研果树损失超亿元。青岛市农科院果茶研究所副所长韩明三说,“青岛地区一共有50万亩左右的苹果种植面积,全省大约在500万亩,这种新品种如果投入使用,每亩可为果农节省3000元-4000元,即便只是青岛地区使用,损失的经济是以亿元计量的。被偷之后,明年再推出也是晚一年。”警方立案,但至今未公开案件侦破消息。

这类案件可以一直罗列下去。

在科研人员那里,科研作物经济价值从几十万到亿元不等,计算方法从直接损失到间接损失,怎么算的都有。

而第三方鉴定机构也曾就同样的农产品给出过天壤之别的前后鉴定结论。报纸网络更是在保护科研还是尊重民工的立场问题上争执不下。

这其中最有名的是天价葡萄案,它提供了一个认识:关键并不在于涉案物品的作价鉴定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行为人对于财产价值的特殊性是否能够认识。在财物具有特殊性的场合,例如被盗财物是科研上的试验品时,行为人如果对财物的特殊性无法认识,对财物的价值就无法认识,也就欠缺对行为对象的认识,最终缺乏盗窃罪的犯罪故意。(刑法学专家周光权)

所以,在事件中,如果村民不清楚作物特殊性的情况下,偷科研菜和偷普通菜没有区别,案值不大的情况下,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接受治安处罚。

另外,这些案例也不成立破坏生产经营罪,因为偷菜者主观上不是破坏,而是非法占有,客观上手段也是秘密窃取,不是破坏。

偷菜的热情为什么这么高?该怎么办?

网友还感兴趣一点,为什么偷菜防不住?

刷恐吓标语,反而吊起人的胃口。用农药既可能破坏实验,也可能和铺设电网一样,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反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湖南农业大学浏阳基地措施也不算少了,带队老师称,校方经常派人劝阻或制止,但仍然屡禁不止。安摄像头,摄像头被偷走。

可见背后更大的问题,是人们偷菜的积极性为什么这样高。

首先不能不提农业大学和农科院的性质,看新闻,村民走进试验田的时候,大概有种过节的心态。隔壁邻居、同村熟人的不动,公家单位的菜还不能动?只要不是院墙围起来,都是公家的,而公家的,是可以拿的;这三瓜两枣的,公家会追究吗,真追究下来会追究到我老人家吗?这是有历史的心态。

另外,一部分要归因于农村现在的一些变化。

农产品涨价了,过去不值钱的三瓜两枣现在多少就值些钱,多弄些还就能上市场卖了。和农业大学、农科院缺少防范一样,现在农村因为人手、规模等原因,防范能力也是普遍不足,所以除了过去顺手牵羊式偷菜,现在还有开着三轮,带着工具蝗虫过境式的偷菜。这提醒人们,有些偷菜的性质也在悄然变化中。

如果说要为师生支点招的话,一方面恐怕还得放下架子到村里坐坐,不厌其烦的,将试验田作物的性质给村民讲清楚,既争取村民理解,也利于后续法律手段的跟进。

另一方面,应当筑墙,架起摄像头,防止破窗效应。既然如师生所说,来访的是老年人为主,那么修墙是会有用的。既然科研作物那么珍贵,不修墙才是奇怪的。

最后,也应该走一走法律程序,尝试民事索赔,要让偷菜者懂得尊重财产权。繁忙的农学日常教学之外,让学生增加一些争议解决实务课程也是有好处的。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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