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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一批春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时间:2015-01-28 08:56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春运是全年客流量最集中的时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期。针对春运期间最易导致事故的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27日公布了一批近年典型案例,提醒每一位春运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回家过年。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邹伟、程千懿)春运是全年客流量最集中的时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期。针对春运期间最易导致事故的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27日公布了一批近年典型案例,提醒每一位春运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平安回家过年。

    醉酒驾驶

    2014年3月6日,黑龙江省富裕县驾驶人褚某饮酒后驾驶黑MW6558吉利牌小型轿车搭乘4人,以时速109km/h(限速70km/h)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行驶的奇瑞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共5人死亡、3人受伤。经检测,褚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91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

    【案例剖析】酒精对人体各项机能影响很大,饮酒后驾车会导致触觉麻木,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造成反应迟缓,无法正确判断车距、速度和交通信号。更致命的是,在酒精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遵章守法意识严重松懈,极易出现超速、不系安全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据统计,近5年春运期间,酒后驾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之一,致死人数达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1%。公安部交管局提醒广大驾驶人,请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超员载客

    2012年2月18日,贵州省道真县驾驶人冯某驾驶贵C86256东风牌中型普通客车搭载35人(核载19人),由于内胎破裂加之严重超员惯性增大,翻坠入5.9米高的路坎下,造成车上乘客13人死亡、22人受伤。

    【案例剖析】春运期间,公路长途客运需求大、客流多,部分人为追逐经济利益不顾安全、多拉快跑,超员载客违法行为高发。超员载客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性能下降,行驶稳定性变差,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在山区道路、急弯陡坡路段行驶容易失控、翻车,后果严重。公安部交管局提示,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如发现客车超员,可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超速行驶

    2011年1月1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平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陶某驾驶豫D34401大型客车,因超速行驶未能及时制动,与前方因交通事故停在左侧道路的豫NQ0517小型客车相撞后,冲入路侧边沟后仰翻,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

    【案例剖析】“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直接导致刹车距离增长,极易引发追尾;车速过快还会导致转弯离心力增加,侧滑、侧翻风险加大;车速越快,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近3年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客运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三成以上,客车超速已成群死群伤事故主因;春运期间超速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春运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近10%。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广大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速行驶。

    货车违法载人

    2014年5月25日,河南省尉氏县王某驾驶新AA7719重型普通货车,因超速且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同方向新疆奇台县高某驾驶的新BC8425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室内乘坐4人、车厢内拉载37人)相撞,致11人死亡,32人受伤。

    【案例剖析】春节临近,农村地区用车频繁,一些地区公共交通资源匮乏,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差,加之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普通货车等农村常见货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易发多发,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货车是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货厢内并未专门针对人员乘坐设置安全装置、逃生装备,载人隐患多、危害大。公安部交管局提示,请不要乘坐货车、拖拉机、超员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疲劳驾驶

    2014年8月26日,宁夏固原市驾驶人马某驾驶新疆四平商贸有限公司新A99290宇通牌大客车乘载61人(含11名儿童),因极度疲劳且超速行驶,在前方无障碍物情况下向左猛打方向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相撞,造成15人死亡、35人受伤。

    经调查,马某事发前10天内连续驾车往返宁夏新疆两地未休息,单趟行程2300公里,事发时已极度疲劳,连下身线裤掉落膝盖都无知觉。

    【案例剖析】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增加,甚至会出现下意识操作或短时间睡眠情况,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操控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春运期间,客货运驾驶岗位人员紧张、工作强度加大,驾驶人超时限、超负荷、疲劳运营现象易发高发。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客运企业要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合理安排驾驶人休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手段确保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乘客如发现驾驶人出现疲劳驾驶症状或连续驾驶时间过长,应及时制止其继续驾驶。

    无证驾驶

    2012年10月7日,山东省高密市王某驾驶鲁GJ031B号小型轿车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从右侧超越同向鲁A96925大客车时发生刮擦后逃逸,致该大客车穿越中央护栏驶入对向车道,与另一辆大客车发生碰撞,造成14人死亡、44人受伤。经查,王某无驾驶证,鲁A96925大客车驾驶人持C1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

    【案例剖析】由于无证驾驶的驾驶人未接受过相应驾驶培训,且未通过驾驶技能考核,安全驾驶意识、应急驾驶能力、操作熟练程度均不能满足安全驾驶要求。近5年春运期间,由无证驾驶肇事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7.1%。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损人害己事故多,请严格依法遵章驾驶机动车。

    客车非法营运

    2013年1月31日,河北衡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冯某驾驶冀T23171合客牌旅游大客车,行至转弯下坡路段时,因不熟悉路况、夜间视线不良,空挡超速滑行,车辆失控坠崖后起火,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经调查,冯某领取包车证后,违规改变审批行驶路线,私自揽客、站外发车,且包车证为客运公司申领空白证后直接发放,存在严重非法营运行为。

    【案例剖析】春运期间,群众出行需求集中爆发,是长途客运的“黄金期”,也是安全监管的困难期。一些车主、驾驶人为追求经济效益,违规使用空白包车证、私自改变行驶路线、站外揽客、站外发车。从近年来春运发生的涉及长途客运的重大事故看,上述驾驶人常存在不熟悉路线、疲劳驾驶等问题。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广大公路客运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树立安全运营、文明驾驶意识,莫因蝇头小利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不系安全带

    2012年9月15日,甘肃省平凉市昌晖运业有限公司驾驶人任某驾驶甘L29940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宁夏隆德县境内下坡路段右转弯时,与对向行驶的甘L08859青年牌大客车刮擦相撞,致大客车失控翻下路侧120米深的山沟,造成11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唯一系安全带的乘客仅表皮擦伤。

    【案例剖析】大型客车旅客是否系安全带,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机动化水平迅速提高,但乘客主动系安全带的意识不强。数据统计,在2014年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中,伤亡人员未使用安全带成员致死率比使用安全带的高25%。高速行驶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安全带能牢牢地把人固定在座椅上,避免被甩出车外或者在车内二次碰撞导致的伤亡。另有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减低40%的碰撞伤害。公安部交管局提示,春运期间,举家出行、长途返乡增多,请系好您的“生命带”。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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