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农机骗保“末位监督”空白

时间:2019-01-24 12:53来源:评论网 作者:赵荪愚 点击:
收受礼金礼品、占用服务管理对象轿车;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购机补贴资金损失134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渎职;与农机经销商相互勾结、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等……2018年11月23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李健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收受礼金礼品、占用服务管理对象轿车;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购机补贴资金损失134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渎职;与农机经销商相互勾结、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等……2018年11月23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李健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涉案赃款43.7万元,依法继续追缴。(1月21日中纪委网站)
    这是一起典型的“靠山吃山式”贪腐行为。一方面,农机经销商采取以群众“零元购机”获得农机具为诱饵,购机者所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归经销商为条件,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另一方面,李健利用职务之便提供相应的帮助,明知经销商提供的补贴产品存在技术参数不明、机具品牌标准不符、补贴资金额度过高等问题,还是一路亮“绿灯”,导致农机补贴资金“流水式”一样被骗取。
     众所周知,农机补贴的发放,主要涉及农户、农机经销商、主管职能部门三方,只有三者达成一致,才能顺利将补贴领到手,而农牧局就是“末位监督者”。在这起事件中,农户因“零元”得到一台农机,面对如此大的吸引力,自然愿意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经销商想要在整个骗补环节中得到最多的利益,自然愿意给李健送点钱、送台车,同时与农户联起手来,完善申请补贴的相关资料;农牧局既是申请资料的审核方,同时又是补贴资金的发放单位,以李健的职务,为骗补行为大门方便之门,就是易如反掌的事,而且没有人再对这些行为进行监管。
   实质上,在这种涉农资金补贴发放模式中,单单缺少了“第三方”监管机制,农牧局就像“山大王”一样,几乎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经办干部可以很轻松地“暗箱操作”,与农机经销商“蛇鼠一窝”,蚕食农机补贴资金。窥斑见豹,现实中诸多涉农领域骗补行为,恐怕在操作模式上都大同小异。
    监督到位,骗保行为才会止步。尽管纪检监察部门也有责任对农牧局的作风、腐败进行监督问责,但毕竟有时间“延迟”,也不能管住常态长效。只有痛定思痛,填补“末位监管”漏洞,建立一套适时督查核实的机制,将涉农补贴审核、发放置于“阳光”下,管住职能部门的任性行为,才能增强经办干部的行为自律、敬畏之心,切实守住廉洁的底线不动摇。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图片文章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