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高温,更需人文关怀

时间:2022-08-16 16:09来源:评论网 作者:奚居辉 点击:
中央气象台已连续20多天发布高温预警,昨天,2418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11时至16时的数据显示,高温榜前十位的地方最高温度均已突破42.5℃,其中,湖北竹山站的最高气温就已经达到44.3℃。
   中央气象台已连续20多天发布高温预警,昨天,2418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11时至16时的数据显示,高温榜前十位的地方最高温度均已突破42.5℃,其中,湖北竹山站的最高气温就已经达到44.3℃。(8月14日《北京青年报》)
今年7月下旬以来,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等地出现了范围较大、强度强的高温天气,最高气温达40℃以上。高温的炙烤,让人们充分感受到今年加长版的三伏天的热辣威力。据气象部门消息,未来几天,高温还将持续,提醒广大民众做好降温工作,避免室外作业。
炎炎烈日,闷热难当。高温下,虽说一些户外作业停止了,但仍有一些人要顶烈日、冒高温,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用他们的汗水确保了经济建设正常进行,社会公共秩序有条不紊。为保障在烈日下高温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委就明确要求,对高温作业的人员发放高温津贴;2012年正式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努力和全社会的关注下,各级政府对发放高温津贴工作越来越重视,许多地方提高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加大了发放力度,确保了高温津贴的足额发放,使高温津贴不再是“纸上清凉”,保障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生命无价。天地良心地说,高温季节对这些在烈日下作业的人员,无疑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辛劳与汗水,甚至会威胁着生命安全。回顾以往,有关因高温作业中暑晕倒,或高空跌落的事件不在少数。俗话说,钱是人挣来的,生命安全比什么都重要。因此,窃以为,纵然用人单位能按规定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但更需人文关怀,要把珍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首先,科学合理安排好户外作业的时间和工作。对不影响民生,或不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不要安排人员作业;能晚上作业的,切切不要安排在白天进行。同时,要减少人员在高温下的作业时间。
  再则,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用人单位要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备足配齐防暑降温饮料和药品;按规定防范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建立防范措施,一旦发现有人中暑,立即进行施救,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其次,做好职工的体检。全面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不得让患有心血管、高血压等病者从事高温工作,尤其是户外作业,安排他们在隔热、通风、降温环境下作业。同时,要做好急救准备,一旦发现有人身体不适,立马送往医治。
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眼下,烈日当空,热浪滚滚。在这高温下,广大用人单位和负责人,一定要把职工生命安全铭记心上,把对职工的人文关怀落实到行动中。(奚居辉)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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