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司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必须严惩

时间:2023-04-26 16:29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一个大活人在前边骑车行驶,奔驰女司机却说“一丁点都没有发现前面有人”。而且,她的高速行驶将老人撞飞之后却始终不肯与死者家属见面,交警却要以同责认定。
     29岁女司机开奔驰车,疑“盲驾”将一位69岁老人撞飞51米。4月24日,车祸发生一个多月,老人亲属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不能接受双方等责的判定,“她的奔驰是全速撞上去的,在撞上之前,她一丁点都没有发现前面有人。”事发路段限速30公里,她撞上老人的车速106,超速253%。(北晚在线2023年4月26日)
    一个大活人在前边骑车行驶,奔驰女司机却说“一丁点都没有发现前面有人”。而且,她的高速行驶将老人撞飞之后却始终不肯与死者家属见面,交警却要以同责认定。
    29岁女司机坦然面对自己的交通肇事事故,摆出的架势就是“只要用钱能摆平的事,那就不是事”。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连一点负罪感都没有,这个29岁女司机的心可真是够狠的;如果一个人活在世上连一丁点怜悯之心都没有,这样的女人只能让人不寒而栗。
面对无情无义的交通肇事者,交通民警不仅不能心慈手软,而且要依法办案,该追究奔驰女司机刑事法律责任的,那就不能“怜香惜玉”,而应该铁面无私,秉公断案,更不能受到人情世故的干扰,更不能让权力保护伞违反党纪国法非法干预交警的正常工作。
    面对人命案的交通肇事事故,新闻媒体一定要紧追不放,积极主动发挥监督作用。只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才能让奔驰车女司机无空可钻,并认罪伏法;只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死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才能依法得到保护;只有让有钱人敬畏国家法律权威,并受到依法严惩,才能让有钱人不敢再寄希望于“有钱能使鬼推磨”。
    法治社会,不管是奔驰车女司机,还是公安交警,都必须敬畏国家法律权威。尤其是公安交警和公安机关的刑警,必须在案件处理中严格执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原则,并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依法严惩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者,才能让有钱人不敢把开豪车撞人不当回事。
    用钱能摆平的事不是事,既不是有钱人践踏法律权威与尊严的理由,又不是有钱人开豪车撞人的遮羞布。有钱人只有遵纪守法,敬畏法律权威,敬畏他人生命安全,才是唯一正确选择。在交通法规面前毫无敬畏之心,面对交通肇事之后的死者不能勇于承担责任,这是29岁女司机开奔驰车撞人不能容忍的。
   古人说得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面对死者及其家属,奔驰车女司机必须换位思考。如果别人把自己撞成这样,你会宽容交通肇事者吗?如果自己不能接受这样的交通肇事悲剧,那就不要继续“强词夺理”。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前,29岁的奔驰车女司机已经系统接受了交通法规的普法教育,自己违章超速行驶完全属于明知故犯。因此,女司机的知法犯法行为理应受到依法严惩。而且,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理应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