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胡乱掏证的科长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时间:2023-07-07 17:12来源:评论网 作者:邓浩 点击:
人民警察的身份不同于普通公务人员,就必须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16个字牢记心中。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应该带头遵守法律,警官证不能拿来当逃避执法、为人说项、搞私相授受的道具,反之必将受到法
        河南平顶山市郏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6日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5日晚,针对网传一乘车人干扰交警正常执法视频,郏县公安局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中新网 7月7日)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身为公安局通信科长对这些法律规定怎么会不熟悉?
        在醉酒驾车入刑后的几年,大家在饭局上基本形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共识。这不仅保证了自己的人身安全,还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警官证不是护身符,也不是通行证。
     交警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座在车辆后排的徐某并没有执行公务,却掏出了警官证要求放行。在徐某掏出警官证的时候一定在想,自己好歹也是公安局的一个科长,遇到自己人查酒驾,如果前排朋友被查到酒后驾车,自己的面子也挂不住。他恐怕早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16字抛之脑后。
     面对执法交警的询问,徐某表现的嚣张跋扈,完全忘记了站在对面的是他的战友,是他的同事。徐某的表现是公然羞辱法律、羞辱警察,完全对得起“害群之马”的称呼。
     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目前,徐某已被免职并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执勤交警张某某未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经调查走访,驾驶人王某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当地公安局也做了郑重的情况通报,以此为戒,从严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人民警察的身份不同于普通公务人员,就必须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16个字牢记心中。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应该带头遵守法律,警官证不能拿来当逃避执法、为人说项、搞私相授受的道具,反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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