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数问责”式的政绩观要不得

时间:2018-12-05 11:38来源:评论网 作者:孔德柱 点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提及问责与追究,最系统最全面的党内法规要追溯到两年前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言简意赅,全文共有十三条,从问责的目的、坚持的原则、问责的情形到问责的方式无不作出了再详细不过的规定,可以说《条例》为问责工作指
      据《半月谈》报道,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地方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有的部门为了凑数只好挖空心思“泛化问责”,最终造成基层干部“躺枪”。比如,涉及村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本可以批评教育,但还是给予了党纪处分;某医护人员丢弃半个馒头被通报为“四风”表现;办公室有零食也被通报……凑数式问责背后心态多样,有的为“拼凑政绩”,有的是“捏软柿子”,有的为“息事宁人”,有的是“敷衍塞责”。(12月4日《云南日报》)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提及问责与追究,最系统最全面的党内法规要追溯到两年前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言简意赅,全文共有十三条,从问责的目的、坚持的原则、问责的情形到问责的方式无不作出了再详细不过的规定,可以说《条例》为问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作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法谚里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不禁止即自由”。意思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法规授权,公民的行为无法律法规禁止的皆不违法。以此类推,作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问责条例》也不例外。
但一些地方暴露出来的“泛化问责”、”凑数问责“、”粗放问责“却和《问责条例》当中”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治病救人’的问责原则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不讲原则、不按章法,不实事求是,简单以问责数量衡量整治效果,为追求政绩上演“泛化问责”、”凑数问责“、”粗放问责“不但违背了问责的初衷,让规矩和纪律缺乏约束力和公信力,而且还会在 “凑数问责”过程中挫伤一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究“凑数问责”的背后,问责工作不严不实,“敷衍塞责”者有之;给问责下达指标任务,不重质量盲目追求问责指标者有之。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
     “凑数问责”式的政绩观要不得。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清醒的认识到问责只是一种手段,而并非目的,问责的本身并不是衡量工作业绩的标准。只有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保证问责对象、清醒、方式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才能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让问责问到实处,责到要害。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对问责决定机关的监督机制和倒查问责机制,对不属于问责范畴或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对象不精准的要依规依纪作出相应处理,坚决避免和杜绝 “灯下黑”。与此同时,要敢于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敢闯能干的“狮子型”干部撑腰鼓劲,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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