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带病提拔”贵在制度保障

时间:2022-03-11 17:25来源:评论网 作者:蔡菲菜 点击: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在践行群众路线和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应更多地关注“贤人”,发挥他们的才能,并辅以正确的用人导向,集聚人才。如此,则“群贤毕至”,事业发达。
     日前,省委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12月22日,人民网)
    实践证明,只有建立起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才能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工作更加持久、更加有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扎紧选人用人制度“笼子”,先后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为社会诟病的不正之风,也是当下最典型和极具危害性的腐败。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带病提拔现象,不仅会严重打击那些廉洁从政的干部的积极性,更会败坏党风政风。此次《办法》的出台,就是立足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操作性。有了这样一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综合性、基础性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防止“带病提拔”就有了总的依据和遵循。《办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构筑起科学有效的干部选人用人制度堤坝。
    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要注重引导,引导领导干部从权力公务员向责任公务员转变,淡化官本位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要强化监督,《办法》指出,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因此,落实好《办法》,必须落实监督到位;要严肃追责,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只有强化事后追究,才能更好地倒逼责任落实,为此,《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为严防“带病提拔”划出了政策红线。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在践行群众路线和科学发展观的今天,应更多地关注“贤人”,发挥他们的才能,并辅以正确的用人导向,集聚人才。如此,则“群贤毕至”,事业发达。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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