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入学一年无学籍,必须严厉问责

时间:2020-09-15 15:32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既然板桥高中是泰州市管辖下的兴化市民办学校,那就必须依法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泰州市和兴化市两级教育局就不能相互推诿,板桥高中就必须通过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尽快为38名未取得学籍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不能简单粗暴地予以清退。如果实施清退的话,泰州市和兴化市的
       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板桥高级中学上了一学期课,却意外发现自己没有学籍。这种情况,至少出现在38名学生的身上。“当初,是泰州市教育局官网上显示,板桥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毕桂庆说。毕桂庆的孩子是此次没有学籍,面临被清退的学生之一。上了一年课的学生为何没有学籍?泰州市教育局表示这件事应由兴化市教育局解决;兴化市教育局则告诉家长们,该校的年检和招生指标是泰州市教育局直管的(华商网2020年9月14日)。
      既然板桥高中是泰州市管辖下的兴化市民办学校,那就必须依法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泰州市和兴化市两级教育局就不能相互推诿,板桥高中就必须通过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尽快为38名未取得学籍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不能简单粗暴地予以清退。如果实施清退的话,泰州市和兴化市的两级教育行政管部门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啥没有依法履职尽责?究竟是在哪里躲猫猫?为啥端着纳税人的饭碗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果板桥高中在高中学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行为,泰州市和兴化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啥不在一年前的招生季依法依规予以阻止,非要等到学生入学一年后实施清退?这是哪门子依法行政?为啥现在泰州市和兴化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解决学籍问题方面要相互推诿,而不是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如果板桥高中招生的38名高中学生不存在非法招生,为啥不给这些学生及时办理学籍注册?究竟是在歧视民办学校,还是在歧视民办学校里的学生?这些问题必须在责任追究中弄清楚。只有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才能把教育办成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才能为党和国家培养出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
    那么,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就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并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用党纪国法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绝不能因为懒政让问题越积累越多。对于民办学校的学生招生和学籍注册管理,必须和公办学校一样公平对待,不能有任何歧视行为。而且,对于民办学校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同样必须实施零容忍。教育行政管部门的任何领导干部不能充当民办学校非法招生的权力保护伞。如果板桥高中未取得学籍的38名学生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腐败有关,那就必须用党纪国法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38名高中学生入学一年没有学籍,这不是天方夜谭中的神话故事,而是台州市和兴化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工作作风。这说明,某些地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既没有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化为实际行动,又没有把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到位。而且,没有带头争当党和人民满意的人类灵魂工程师。所以,才会有38名高中学生入学一年没有学籍。折射出来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板桥高中的问题,责任追究必须从各个方面展开,绝不能让泰州市和兴化市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逃避责任追究。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避免民办学校学生入学一年没有学籍的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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