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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责必问成为领导干部头上的“紧箍咒”

时间:2017-07-13 11:55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 清成 点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以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正在成为常态。2016年8月,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纪委对该县民政局职工石海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的立案审查以及对县民政局前后四任局长及两任纪检组长进行的追究问责,让许多领导干部深刻感受到一旦履责不力,终身难辞其咎的
    自2016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施行以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正在成为常态。2016年8月,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纪委对该县民政局职工石海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的立案审查以及对县民政局前后四任局长及两任纪检组长进行的追究问责,让许多领导干部深刻感受到一旦履责不力,终身难辞其咎的巨大震慑。(2017年7月7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为一名共产党人、一名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本是肩上神圣之责,履职尽责更是一种源于心而显于行的具体表现。但是,当领导干部将履职尽责这一基本要求大打折扣甚至弃之如敝履时,则必须为领导干部头上套上失责必问的“紧箍咒”,并让这一“紧箍咒”成为领导干部头上常戴不取的“发箍”。
    失责必问责表明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2017年2月8日,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及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因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4月,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2017年6月,已经从民政部离任近1年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委原党组成员曲淑辉也受到问责处理……一个个的例子都在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以及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深化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认识。
      失责必问责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其关键作用在于让党的领导干部勤记心中责,勇挑肩上担,切切实实地把责任担当起来,不投机取巧,做一个像理查德·桑内特所定义的“匠人”一样的人:专注于事物本身,“为了把事情做好而把事情做好”。为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戴牢头上“紧箍咒”,增强使命感及责任意识。
   笔者认为,为了念好失责必问这一“紧箍咒”,必须完善和规范问责措施和方法。比如,各地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问责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巡视巡查及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制定出台贯彻问责条例,细化问责主体、对象、情形、程序等。只有这样,才能让领导干部自觉戴好“紧箍咒”,挥好责任棒。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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