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郯城警察驾车当街撞死学生真相

时间:2015-06-14 15:04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隔山 点击:
警察驾车当街撞死撞伤学生,不仅造成2人死亡,还有3人受伤。当笔者看到这一新闻消息时确实让人难以置信,也难怪引起众网友的跟帖热议。虽然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处理,但真相仍值得追问。
 
  6月13日,读者王先生向澎湃新闻爆料,12日16时30分许,山东临沂市郯城县东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5名学生受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系一台未挂牌照的SUV,已冲上了十字路口的绿化隔离带。据爆料人讲:"当时围观的知情人说肇事司机是城关派出所指导员,多名目击证人说司机是酒驾。"(6月13日澎湃网)
 
  警察驾车当街撞死撞伤学生,不仅造成2人死亡,还有3人受伤。当笔者看到这一新闻消息时确实让人难以置信,也难怪引起众网友的跟帖热议。虽然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处理,但真相仍值得追问。
 
  一问到底是酒驾还是吃感冒药所致?据爆料人讲,当时有多名目击证人说司机是酒驾。而时隔一天的13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宣传科的杜姓负责人却告诉记者,并非网络传言的酒驾。既然观点迥异,那有两件事必须弄清楚:目击证人是如何判断司机是酒驾的,是看情形还是闻到酒味;这位公安局宣传科负责人说并非酒驾,又是根据司机血液中的酒精检测结果还是通过司机自身陈述知道的。而当时对该警察到底进行酒精含量的抽血查验没有?
 
  二问吃感冒药后是否可驾车上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尽管感冒药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但是由于感冒药中含有扑尔敏或苯海拉明成分,人体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其实,在2013年12月9日中国警察网有一篇"吃完感冒药还能开车吗"的文章,文中交警就提醒,"药驾"和酒驾一样很容易成为"马路杀手",最好不要在吃过感冒药后就马上急着开车,而是等四到六个小时。不要说老百姓都明白的道理而作为指导员的警察不知道。
 
  三问肇事车辆为何没有挂牌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而新车上路如没有上牌必需有临时号牌。既然有法规规定,作为警察是真不懂法呢还是认为自己就是执法者而根本没把法放在眼里。倘若真是如此,那警察对法、对执法权没有敬畏之心,还何谈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一切依法办事。可以说酿成如今的惨祸也有必然的因素在里面。
 
  四问该警察驾车肇事时是否处于脱岗?从爆料人的叙述看,发生交通事故是在16时30分许,也就是说不管是否执行早九晚五作息制度,此时都属于上班时间。如果该警察当日的考勤记录不是休假状态,那上班时间开车外出办私事是否是脱岗?倘若是脱岗,那不得不问,该警察所在的公安局在平常是如何对干警加强管理的?反"四风"、转作风都只停留在口头上,践行"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又从何谈起?
 
  五问警察驾车肇事到底应由谁来向社会通报?既然这位宣传科负责人说该司机系公安干警,当地公安应当回避,具体事宜需要县委宣传部门统一作答。那其在面对媒体时,为何又有非网络传言的酒驾这样的措词。到底是忽悠公众呢还是对媒体的质问打太极?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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