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社会研究>

选举要公平公开公正 党员要自重自省自律

时间:2018-12-10 14:45来源:评论网 作者:邓丹 点击: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能否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民主集中制落实的具体要求。只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才可以保证基层组织队伍的选优配强,保证基层组织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时也可以保证选举产生的人才,顺民心、得民意。
      12月5日,咸阳市纪委通报秦都区一村委会贿选案,曹家寨村原村委会主任宋俊涛作为候选人为再次当选,给2000人送400万贿选。市纪检委研究决定给予宋俊涛开除党籍处分。(北青网12月7日)
宋俊涛身为党员干部,采取拉票贿选方式,非法当选该村主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必将受到惩罚。
       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能否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民主集中制落实的具体要求。只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才可以保证基层组织队伍的选优配强,保证基层组织人才队伍的建设,同时也可以保证选举产生的人才,顺民心、得民意。这体现了国家尊重人才,尊重人民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
     作为上级党组织本应全程参与曹家寨村村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维护、监督选举的正常进行,却因为对工作的不负责任,不严格把关、执行选举规定,导致宋俊涛非法当选,破坏党组织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程序要求,遵守选举纪律,严格把关每一个时间节点完成各时间段的工作进程,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平稳和有序开展。
     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不断增强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维护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做到严于律己、干净干事。各级监督组织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决纠正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行为,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佚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