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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引擎”驱动反腐败之路行稳致远

时间:2018-12-11 11:36来源:评论网 作者:李小梅 点击: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随着监察法的实施,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法治引擎”的驱动下反腐败之路一定会行稳致远,我们必将进入一个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新时代。
      请客送礼收敛了,舞台奢华返璞了,高档消费冷清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空前,5年全国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处分153.7万人,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然而,我们清醒地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把脉问诊,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在于以“法治引擎”驱动反腐败之路行稳致远。自秦汉始,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郡御史,汉朝的御史府、隋唐宋元时的御史台、明清时期的督察院形成了一套封建监察制度,也产生了如西汉苍鹰郅等执法如山的官吏,然而这些机构和官吏的命运都是在皇权的绝对支配下,受皇帝个人的意志所左右,以言废法,以言代法严重制约着监察效能的发挥。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今年全国“两会”表决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国家监察法草案并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会后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正式产生。区别于传统的监察方式,这些“上层建筑”是按照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顶层设计,把党中央关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决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再将党关于国家监察制度的这些顶层设计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驱动反腐败之路行稳致远,实现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法治化,使全面从严治党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执行好监察法还需以“法治引擎”进一步驱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的全覆盖。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工作理念,用好“四种形态”,做好“纪法衔接”,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要严自律受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的同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随着监察法的实施,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法治引擎”的驱动下反腐败之路一定会行稳致远,我们必将进入一个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新时代。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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