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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问责”旨在避免领导干部心存侥幸

时间:2017-01-26 17:00来源:中国评论网 作者:田小典 点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而对领导干部的提醒监督也应该随时进行,对领导干部“严管”才能让其“光明磊落”,对领导干部的重大问题实行终身问责在于避免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干出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导致“惶惶不可终日”,最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近日,四川省委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明确,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同时明确问责对象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对责任人可以实行终身问责。(1月25日 四川在线)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对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各项准则和条例,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逐渐落地生根,对限制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起了促进作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在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实以前,报纸上常常会提到“59岁现象”,指的是某些领导干部洁身自好终身,退休前“捞一把”“放肆一回”,有的领导干部因此在退休前触犯了党纪国法,最终陷入悔恨的深渊。然而,自从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后,众多的退休官员仍然在退休后被查出贪腐行为,最终尝到了自己酿下的苦果。可见退休并不是安全的同义词。“59岁现象”已经不复存在了,每个领导干部随时随地都应该洁身自好,因为党纪国法早已对违纪违法行为织下了“天罗地网”。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王岐山同志2015年9月23日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这句话不仅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对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同样适用。组织的提醒谈话,红脸出汗,为的就是避免领导干部“小错误”酿成“大问题”。“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河,无以成江海”。某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会“锒铛入狱”,就在于在日常工作中,对自己放任自流,而监督措施没有跟上,导致“小问题”演变成了“大毛病”。
     四川省出台《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终身问责在于让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重任,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始终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支持和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全社会营造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让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地推进下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而对领导干部的提醒监督也应该随时进行,对领导干部“严管”才能让其“光明磊落”,对领导干部的重大问题实行终身问责在于避免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干出违背党纪国法的事情,导致“惶惶不可终日”,最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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