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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公务车违规闯公交道将受罚

时间:2011-09-20 11:2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羊城晚报讯 从9月4日至13日,《广州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增加了“公务车违规闯专用道也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这一规定,但没有规定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通报。 据悉

羊城晚报讯 从9月4日至13日,《广州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增加了“公务车违规闯专用道也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这一规定,但没有规定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通报。

据悉,广州市交通部门制定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中旬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随后共收到各类建议和意见近50条。广州市交通部门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明确了专用道的规划标准、视频监控和非公交车违规进入专用道的处理措施行政诉讼法,规范了专用道的行车秩序和沿线单位及居民穿越专用道的行为,进而保障了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性质。广州市交通部门将会根据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办法》,经向市法制部门送审等程序后,联合公安部门印发实施。

《办法》首个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社会车车辆违规闯入专用道要受罚,但没有讲明公务车违规闯专用道是否处罚,只是在办法中称公务车违规行驶专用道的话,一律抄告车属单位,并要进行全市通报。谁来通报?公开通报还是内部通报?《办法》中并没有规定。

日前,记者就此采访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冼伟雄称:“我感觉到在公交专用道这个法规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如果有两个标准就不行。相信政府管理部门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哪辆车违规闯进去了,都应该受到这个办法的约束。”

本次《办法》征求意见的第二稿改为:“对凡属于党政机关车辆违反本规定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行政许可法,还应抄告车属单位,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也就是说,无论是私家车还是公务车中国评论网,只要是违规闯公交专用道,都会一视同仁进行处罚。不过,第二稿也没有清楚规定行政助理,抄告和全市通报由谁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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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专用道今年怎样建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在13个路段施划的约70公里公交专用道按南部、北部、中部个区域,分三批完成区域内公交专用道的建设,施工时间尽量与上下班高峰期错开。分步实施后,今年新增专用道与原有的公交专用道将形成一个在大环状网络下的三个“小回路”。

据介绍,第一阶段将在10月底完工,基本形成南部区域公交专用道环路。完成工业大道一期(南洲路-昌岗路)、南洲路、广州大道一期(洛溪桥-客村立交)、昌岗路、宝岗大道、新滘西路等道路公交专用道及相关配套建设,并同步完善新港中路、新港西路、江南大道等道路上公交专用道沿线监控设备。

第二阶段将在11月中旬完工,基本形成北部区域公交专用道环路。完成广州大道二期(黄埔大道-禺东西路)、广园路、解放路、禺东西路、机场路、白云大道等道路公交专用道及配套建设,并同步完善恒福路、先烈路、环市中路、天河北、广园快速路、广园西路、云城西路等道路上公交专用道沿线监控设备。

第三阶段将在11月底完工,基本形成中部区域公交专用道环路。完成康王路、工业大道二期(滨江路-昌岗路)、广州大道三期(黄埔大道-客村立交)、荔湾路等道路公交专用道及配套建设,并同步完善南岸路、黄沙大道、荔湾路、中山路等道路上公交专用道沿线监控设备。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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