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省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 佛山首创政府购买服务 组建医疗纠纷调委会 “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既不代表医疗机构、也不代表患者方,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昨日,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挂牌成立,佛山市司法局局长赖紫宁说。据了解,该调委会是全省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 组成:135名“智囊团”4名专职调解员 “8月9日我们已经开始试运行。目前为止,有两宗案件在调解,也基本协调成功,几日内双方将签订调解协议”,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陈炳瑛介绍说,8月中旬,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接到了第一宗医疗纠纷案件。纠纷起源是一名患者因癌症引发多种疾病行政助理,在转院治疗后患者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抢救不及时,索赔20万元。“发生纠纷后,曾出现家属几十人在医院的场面。我们介入该案件后进行了很多次调解,目前,双方赔偿的金额相差5000元,相信很快能调解好”,陈炳瑛说。 据介绍,医疗纠纷调解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素质能力较高的调解员队伍。市司法局采取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经过严格考核筛选,聘请了4名熟悉卫生法律法规以及调解业务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行政复议法,人员组成呈现专业化、职业化。此外,还吸纳了一批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 为适应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市司法局会同市卫生局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审核,成立了由135名法学、医学、药学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法律和医学专家库,作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智囊团”,对重大疑难医疗纠纷“把脉问诊”,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患者可以在我们提供的专家库中自己挑选觉得可靠的专家。我们会将专家所属单位、擅长哪方面等情况清楚地告诉患者”,赖紫宁说,“医学专家在调解过程中出具的意见也会向患者公开。此外,一些复杂、疑难、矛盾大的案件还可采取听证会的方式”。 运行:8月初已试行实行免费调解 据了解,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市医疗纠纷调委会主要受理本市市直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在制度设计上保证了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独立的第三方地位”,赖紫宁说。据悉,在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组成人员上,除了专职调解员之外中国评论网,同时还聘请了退休法官、高校教师、执业律师、司法鉴定人等具有相应知识经验和技术能力、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专业人员,充分体现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和民间性;其次,市医疗纠纷调委会虽然是政府主导推动,由司法、卫生部门指导筹建,但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充分体现了其独立性;第三,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由财政经费予以保障,对医疗纠纷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体现了其公益性。 ■声音 据了解,此前,处理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途径,医患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采用的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的模式,让各方都极其期待。 医院:降低患者成本减轻医院精力 “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个第三方,医院非常欢迎,因为它们提出双方都容易接受的条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患双方调解难题。”佛山市二医医务科科长范文奎表示,由于存在对医疗知识掌握的不对等性,之前医患双方发生争执后,很少能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共识。 “如果出现死亡,患者在冲动情况下,会刻意提高赔偿金额,对医方解释不予理会,作为医院,过高的赔偿金也不会接受,这样双方就很难达成协议。”范文奎指出,有了这个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患者会多听听其他意见,可能会降低过高的索赔金。 “发生医疗纠纷后,除了协商、行业调解和对簿公堂外,医患双方均可向其申请免费调解,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此次医院有33名医生入选专家库。”市中医院医务科副科长朱东方介绍,因医疗事故鉴定以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解决方式因耗时长,费用高,程序繁琐,患方认为解决成本较高一般不愿意采用,极少数患者则被专业“医闹”组织利用,到医院设灵堂、围堵医院出入口甚至殴打医护人员,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而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却能够降低患者解决医疗纠纷的成本,也减轻了医院牵涉其中的精力。 市卫生局:避免患者主观认为卫生部门偏袒医院 市卫生局医政科刘汉平科长表示,以往出现医疗纠纷,患者都不满医院解释,当卫生局介入医患纠纷调查,患者都会比较主观认为,作为医院上级管理部门,会偏袒医院,这就首先制造了沟通障碍,增加了解决难度。 “之前解决医患纠纷,可能出现两类情况,就是患者提出过高赔偿金,要么就是医院利用医疗信息不对称,压低了赔偿金额,这也是医患纠纷经常难达成协议的关键,第三方组织的介入,就多了一条解决路经。”刘汉平指出,今后当医院和患者无法达成协议,建议市民可以先尝试到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如果不成,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意向或提出司法仲裁。 ■短评 期待第三方介入治疗“医闹”症结 当患者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现在越来越多的患者方采用“闹”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要么静坐,不让其他患者就诊;要么聚众吵闹、大打出手,或是在医院大设灵堂。“闹”的结果常常是患者与医院两败俱伤。公正的第三方介入此时显得尤其重要。 其实,“医闹”的根源一方面在于“多闹多得”。比如,同样类型的医疗纠纷,不闹的医院也许给十多万就解决了;但“闹”的,说不定能拿到二十多万。另一方面则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医疗行业的专业技术性决定了其在医疗纠纷发生时首先占据了行业话语权。而患者,只能以“闹”来发泄心中的不满。此外,走正规的鉴定程序太复杂、耗时长,由此,甚至催生出了“职业医闹”。于是,需要在医院和患者之间有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第三方机构来调解矛盾。 面对这个第三方行政复议,社会对它的期待是必然的。然而,第三方调解好比止痛剂,虽然暂时不“闹”了,但是医疗纠纷的源头还是没有解决。如何探索推进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治本之法。 (责任编辑:佚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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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首创政府组建医疗纠纷调委会
时间:2011-10-11 09:07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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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省首个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 佛山首创政府购买服务 组建医疗纠纷调委会 “佛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既不代表医疗机构、也不代表患者方,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昨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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