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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间擅自使用电焊作业 三亚3人被拘留2天

时间:2011-10-18 09:47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人民网三亚频道8月27日电(记者吴声婧、通讯员胡剑兵)8月24日至25日,三亚消防支队分成多个小组,深入到全市的景区、商铺、酒店,集中开展了消防监督大检查。此次检查中,3人因在营业期间擅自使用电焊作业,严重威胁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监督人员依据《消防法》,对3

人民网三亚频道8月27日电(记者吴声婧、通讯员胡剑兵)8月24日至25日,三亚消防支队分成多个小组,深入到全市的景区、商铺、酒店,集中开展了消防监督大检查。此次检查中,3人因在营业期间擅自使用电焊作业,严重威胁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监督人员依据《消防法》,对3人进行了2日的行政拘留。

景区营业期间使用电焊作业 2人被拘留2天

8月25日16时30分,三亚消防支队监督人员与南山派出所民警一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到南山景区内的三十三观音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现场看到2名电焊工踩在准备装修使用的木板上进行焊接,电焊机产生的火花到处飞舞,在施工现场,一些木板等易燃的装修材料满地都是。令人惊心的是,在施工现场还有不少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陆续进出景点。

“这个景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电焊操作不当,引发火灾,将会直接威胁到游客的生命安全”,随行检查的三亚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符参谋介绍说。

检查人员当即将要求2名工人停止施工,并对现场的电焊器材进行了暂扣,依法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随后,检查人员对2名施工人员依法进行了询问笔录。

据2位工人介绍,他们俩都刚来工作不久,主要负责三十三观音堂的装修和电焊操作,其中一人不具备电焊工上岗证。

对此,监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对2人处以了2天的拘留

商业铺面内无证电焊 1人被拘留2天

8月24日11时,三亚消防支队河西大队监督人员和新风派出所民警深入到辖区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位于三亚市文明路37号一铺面内有人员正在使用电焊焊接烧烤车的铁架。

检查人员当即来到该铺面进行检查,发现这家商业铺面内已经焊接好了不少铁架。经核查,这名正在焊接的工人叫符某雄中国评论网,海南东方人,今年43岁,不具备电焊工证件。随即,监督人员还发现这家小商铺面存在生火做饭、住宿等“多合一”现象。

“在这种场所无证进行电焊极易造成火灾,一旦操作不当引发火灾,将会给自身以及周围的商铺业主们带来危害行政管理,而且小商铺还住宿、生火做饭,消防安全隐患十分严重。”现场检查的河西消防大队王参谋告诉记者。

对此行政复议,符某雄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消防监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行政许可法,监督人员对符某雄依法进行了2日的拘留。

三亚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负责人表示,近期以来,三亚消防部门联合派出所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一些存在火灾隐患、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大力度进行处罚;对一些场所该停业的要坚决停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查封的一律查封,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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