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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物与制度,新加坡的网约车政策

时间:2017-06-05 11:43来源:FT中文网 作者:刘远举 点击:
刘远举:新加坡没有限制网约车数量,用市场与科技手段调节行驶量,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公务车的法律地位平等。

 刘远举:新加坡没有限制网约车数量,用市场与科技手段调节行驶量,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公务车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直以来,中国很多人都把新加坡视为理想的学习对象。清洁的城市、畅通的交通、高素质的市民,以及独特的政治等,都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理想之国,看起来,比欧美离中国人更近。不过,实际事实恐怕更加复杂一些。

随着网约车新政逐步开始实施,由于对牌照和户籍的限制,重现打车难几乎已是定局。那么,从同为华人社会的新加坡,是怎么做的?不妨做管中窥豹之论。2014年11月,新加坡政府对新事物网约车开始实施监管。在证件方面,所有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司机必须持有出租车驾照,且注册为出租车,并获得陆交局的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在提供服务时,司机须提前向乘客详细说明起步费、里程、时间和预约费,以及高峰时段的附加费等,且预约费不能高于出租车。与此同时,为防止拒载等情况,乘客无须提前告知目的地。一年之后,又新增了不得在道路、停车场或公共站点拉客揽客;合乘的发生必须是司机的顺路行为等规定。

众所周知,新加坡堪称一个崇尚严刑峻法的国家,新加坡政府初遇网约车时,是严厉的。不过,随着网约车优势的展现,新加坡政府的态度发生了变化,由严转宽,展现出一个政策随着实践反思调整的过程。

促使这种转变的,源于对数据的尊重。新加坡管理当局发现,当地私家车加入网约车队伍的数量在过去两年间不断攀升,截至今年3月底,新加坡国内道路上的私人出租车共有32500多辆,这一数字在一年前还仅有19600多辆。而且,在过去两年间,新加坡私家车数量正在逐年下降,但加入网约车队伍的私家车数量却在不断上升。面对网约车带来的积极局面,新加坡政府的管理便开始向宽松发展。

根据新的规定,在新加坡开网约车,甚至无需新加坡国籍,只要持有永久居留证或工作签证,拥有一定级别以上驾照,两年驾驶经验,被汽车租赁公司雇佣即可。此外,还有一些附带的健康和背景检查、培训等。在年龄方面,新加坡专业出租车司机规定必须年满30岁,而对私人网约车司机没有年龄限定,50岁以上定期体检即可。新加坡的限制集中于人这个因素,目的在于保障司机的素质与职业能力,而把剩下的事情交给网约车平台去完成。比如,新加坡各大网约车平台有更严格的年龄标准,Uber规定申请者必须年满25岁,而另一家平台Grab年龄底限为21岁。

经过调整之后的新加坡网约车政策比中国更加宽松,更重要的是,新加坡的因地制宜,随情况而变的管理方态度,对新事物优势的客观态度。目前,新加坡允许出租车运营网约车的订单,并实施动态调价,网约车平台Grab正在新加坡推行出租车与网约车的融合,这正是新技术导致的新旧业态的融合。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某些地方政府的网约车地方政策却在阻碍这一融合,甚至很多地方相关官员公开宣示通过新规设置了一道墙去保护出租车的利益。

经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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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随情况变化的机制,照搬不合时宜的原有的出租车行业的规定,根本上还是相关管理部门没有认真的去研究民众关切的问题,然后去找出最好的解决办法。比如网约车和拥堵的关系,在缺乏长期数据研究的情况下,归咎于网约车。同样实行数量控制,不妨看看新加坡是怎么做的。

新加坡对网约车的数量没有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交通拥堵。恰好相反,新加坡有全球最高效的交通管理系统,是全球第一个采用电子道路收费系统ERP的国家。电子收费闸门遍布新加坡各大高速公路和主干道上,根据不同车型、不同日期、不同时段及道路拥挤状况的变化而调整收费,车型越大,道路越拥堵,收费越高,旨在促使人们选择替代方案出行,减少高峰期的车流,进而缓解拥堵。数据显示,ERP使新加坡市中心车流量减少了大约13%,高峰时段平均车速提高了20%。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新加坡市中心的交通连续多年保持较为通畅的情况。

新加坡虽然没有限制网约车的数量,但却使用市场与科技手段,调节、抑制全社会车辆的行驶量。在这种调节中,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政府公务车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这种方式的根本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

目前,中国网约车新政掀起的民意,带来的社会问题已经初步显现,反观新加坡的网约车政策,在落地中不断研究、反思,最终放开许多与消费者利益无关的限制,修正了不合理的政策,既保障了乘客安全,又没有限制新事物的发展。从根本上,这一更优的治理状态,离开了基础的法治,难以实现。

新加坡一直是某些中国人的理想之国,良好的城市秩序、守规矩的市民……不过,这些优点,某种程度上,只是器物层面的优点。这些优点,最终源于深层次的制度层面的优点。严格来说,本质上新加坡并不算一个民主国家,2015年李光耀的去世也引起了政治上的一些松动。但无论如何,新加坡却有很大程度上的法治,或者更严格、更精确的说,其法治的程度足以保障新加坡器物层面的令人羡慕的优点。这也是新加坡成为中国很多人理想中的榜样的原因。不过,现实却更加令人尴尬,所谓一滴水见太阳,仅仅是保障器物层面的法治,在中国都难以实现。

面对一个在全球兴起的新现象,积极的管理当然是没错的,但好的政策,需要检验效果,反思利弊,听取市场民众意见,更需要有数据支持和科学论证。从更大的角度,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城市管理必须从法律的视角,去分析现象背后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管是教育、交通都是如此。离开了这一点,即便是新加坡器物层面的优点,中国的城市,也是难以企及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责任编辑 闫曼 man.yan@ftchinese.com)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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