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子”切莫“高举轻放”

时间:2019-05-27 11:57来源:评论网 作者:马玮炜 点击: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不仅是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不仅是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
  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在实施追责问责时却既不“较真”也不“叫板”,而是奉行“好人主义”,对一些违规违纪干部的处理,存在明显“板子”“高举轻放”,搞“变相保护”的问题。有的担心“板子”打重了会“伤人”、“伤心”,给被问责干部造成心理阴影,影响其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激情;有的“板子”打了“得罪人”,害怕“秋后算账”,会被“穿小鞋”,或遭到“打击报复”……所以,在实施追责问责时有的“板子”“高举轻放”,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上,如此的做法既是不敢担当,也是对被问责干部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看似“爱”,实为“害”。
  农村有句谚语叫“快马不用鞭催,响鼓不用重锤”。但对违规违纪的干部来说,即使是“快马”“响鼓”也应该“区别对待”。这是由于违规违纪的干部其实大都已身处涉嫌违法犯罪的边缘,若此时仍不用力勒住缰绳,及时拨转马头的话,必将“助”其掉下“悬崖”。正所谓,“蒿松一尺,船退一丈”。很显然,“板子”“高举轻放”,打得“不痛不痒”,其实质就是对干部违规违纪“不良歪风”的宽容、纵容。这样非但不能倒逼干部“悬崖勒马”,还极易起到“助纣为虐”“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此,要达到“惩前毖后”,“问责一起、教育一方”的震慑效应,要实现“治病救人”,“以追责问责促履职尽责”的作用和目的,就必须坚持“守正不阿”,破除“一团和气”,杜绝“好人主义”,依规、依纪、依法用好问责利器,确保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也只有较真碰硬,才能更好的增强干部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从而达到“问责一次胜过动员千遍”的效果。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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