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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1-09-14 00:0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注: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的“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变更为“税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详情请参阅相关公告。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中国评论网,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货币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月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景顺长城货币A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自2010年4月30日起,实行货币基金份额分级,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的“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变更为“税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 2. 景顺长城货币B 注: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结转份额。自2010年4月30日起,实行货币基金份额分级,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1、景顺长城货币A 2、景顺长城货币B 注:经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05年7月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文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2005年7月14日为转变基准日转变成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自2010年4月30日起实行基金份额分级。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1、景顺长城货币A 2、景顺长城货币B 注:2010年货币基金B级净值收益率和业绩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景顺长城货币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景顺长城货币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止2010 年12月31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系列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不相似。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债券市场呈现先扬后抑走势。上半年在资金面和基本面的接续作用下,债券指数持续攀升。进入3季度,在国内外宽松货币政策的双重刺激下,国内物价压力陡增,同时经济走出触底反弹走势。在此背景下,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转向从紧,债券市场因此于4季度步入调整。本基金在市场大幅波动中保持较低的剩余期限,在回购利率波动中加大回购的投资力度,并维持央票的配置比例以保持流动性。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的净值收益率1.13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434%,低于业绩比较基准0.5124%;从成立日至报告期末,本基金B级的净值收益率为1.04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099%,高于业绩比较基准0.134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随着发达国家经济体缓慢复苏,新兴国家面临的通胀压力逐步加大,新兴经济体将采取相对紧缩的政策。展望2011年,通胀将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但是在不同阶段,通胀的程度将主要体现为流动性和实体经济体需求两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我们认为数量工具以及价格工具后续仍有运用空间,债市资金面总体亦较2010年紧张。策略上我们将保持谨慎,维持较短的组合久期,同时密切关注调控后物价以及经济走势的变化,等待合适的介入时机。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估值小组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估值程序作决策证券投资学,基金估值小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意见及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以求公平对待投资者。 估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基金事务部、法律、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等相关人员。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小组的运作。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由投资部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小组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控制人员根据投资部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部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小组。估值小组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小组核心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在需要时出席估值小组会议,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估值小组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小组将充分考虑基金经理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估值方法。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与定价服务机构签署任何协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按月结转份额。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363,242,175.40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90,072,053.37份;B类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73,170,122.03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许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邵媛媛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96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发起,并于2003年10月24日募集成立。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目前下设三个子基金,分别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本系列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835,000,215.28元,其中包括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473,468,816.63元、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820,829,988.03元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540,701,410.6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第1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人民币782,418.90元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计入投资者认购账户,折合成782,418.90份基金份额,其中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58,742.20份基金份额、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62,508.27份基金份额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61,168.43份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根据基金管理人2005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05年6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变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并于2005年7月7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1号《关于核准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根据《关于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转变为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有关规定,确定2005年7月14日为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转变基准日,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需在此之前调整资产结构使之满足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要求。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第1720号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7月14日止,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81,561,919.51元,于2005年7月15日按照本基金固定交易单位面值1.00元转变为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和基金份额。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公告中规定的转变会计处理方法以直接结转和非直接结转的方法分别转变为本基金的资产和负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0年4月30日起,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级和B级,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适用不同费率的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数量高于500万份时,账户内所有基金份额归为B级,否则归为A级。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分级原则对投资者基金账户所持有份额的份额级别进行判断和处理。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证券投资入门教材,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原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和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自2010年4月30日起变更为:税后同期7天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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