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片酬必须用法治进行规范

时间:2022-05-11 16:47来源:评论网 作者:郭喜林 点击:
人们常说,农民辛辛苦苦种地,不如歌手唱一首歌值钱;人们常说,各行各业的科技专家搞科技创新,没有一个演艺明星一部影视剧的片酬挣得多。
       人们常说,农民辛辛苦苦种地,不如歌手唱一首歌值钱;人们常说,各行各业的科技专家搞科技创新,没有一个演艺明星一部影视剧的片酬挣得多。尤其是范冰冰等演艺明星用“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纷纷质疑,市场经济到底是不是法治经济?难道市场经济就要让演艺明星非法牟利?监管部门为啥不依法履职尽责?
       5月7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下文简称示范文本)对演员酬金分配比例、酬金形式等做出规定,引起广泛关注。(人民网2022年5月10日)
       如果社会贫富不均让演艺人员任意拉大,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而是大众面临的悲剧。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多劳多得。也就是说,个人收入必须和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相适应。拿贡献来讲,科学家肯定比演艺人员的贡献大。而且,种地的农民也比演艺人员的贡献大,在工厂当工人的人也比演艺人员的贡献大。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对社会和国家贡献大的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合理报酬,没有多大贡献的演艺人员却通过非法手段拿到了高额片酬收入,而且还有违法乱纪的“灰色收入”。面对这样的分配不公,监管部门为啥不依法履职尽责,为啥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着明白装糊涂?  为啥规范演员片酬收入的不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而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有对违法演员依法实施处罚的执法权力吗?
       既然要实施依法监管,那就不能让行业协会代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管理职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应该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依法监管责任,而不是躲在后面“垂帘听政”。而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也应该依法参与到对演员依法实施监管的工作当中, “九龙治水”不能让演艺市场变成“群龙无首”的自由市场,而且在“沿街叫卖”声中用“阴阳合同”欺上瞒下,最终走上非法偷税漏税的违法犯罪道路。
      尤其是税务监管部门,不能只让违法演员补齐偷漏税款和罚款,而应该将有关违法演员移交给政法机关,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法律责任。国家法律权威,必须通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加大执法力度来体现。只有实施追根溯源,严明法纪,才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用法律来规范市场经济,不能让演员片酬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如果演员当中有党员违法乱纪,那就要严格用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面对我国演艺市场上的违法乱纪严重问题,理应用立法的方式实施依法整治。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真正杜绝演员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即便是有人胆大妄为,心存侥幸,那也会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也就是说,偷税漏税,必须依法判刑,不能用经济处罚代替刑事责任追究。违法者该蹲监狱的,一定要让他们在监狱里接受司法教育和劳动改造,才能让他们敬畏国家法律权威,才能让更多演员引以为戒,不敢越雷池半步,并自觉遵守和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只有这样,才能依法规范演员片酬收入,才能把演艺市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某些制片人、导演和演员才不敢公然狼狈为奸,祸国殃民。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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