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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让“黑化”的网约车“返正”

时间:2017-06-06 15:47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沈彬 点击:
社会在进步,一度进入正规平台的网约车不应该“黑化”,退回到地下,沦为流氓勒索、胥吏敲诈的对象。能否让“黑化”的网约车“返正”?主动权还在职能部门这一边

  北京保安常某,从网上购买了交警的证件、手铐,假冒警察,对“黑车”司机进行“执法”勒索。明明干的是违法犯罪勾当,常某却“正义感爆棚”,认为,“黑车司机拉黑活,特别不安全,我是在主持正义处罚他们。”而据警方介绍,常某专门找黑车司机下手,是因为他知道他们不敢报警。

  常某目前已经被刑拘,冒充警察实施敲诈,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但是,这个刑事案件背后的“黑车反潮”“打车难”的问题值得认真对待。

  去年7月国务院公布《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备受争议的网约车终于得到了合法的地位,赢得了舆论一片欢呼。之后,北京、上海等城市纷纷出台了相关网约车准入标准,很多就对网约车的车籍、司机户籍、车龄、排量提出了严格的准入标准。另一方面,网银车企业也在大幅削减补贴,这导致网约车司机纷纷退出,久违的“打车难”又回归日常生活。

  也正是因为有了网约车的“高门槛”,之前已经通过网约车平台的正式登记的出租车辆,又重新“黑化”,沦为了黑车,重操违法旧业,游走在社会的灰色地带。这也让一度绝迹的黑车问题,重新泛滥出来,更衍生出了常某这种冒充警察趁机勒索敲诈的刑事案件。

  灰色产业之所以“灰”,是因为它在很多时候不受法律的保护,溢出法律地带之外,当事人一旦有纠纷,往往蛮力相向,回归“丛林规则”,从而进一步滋生出了敲诈等暴力犯罪问题,以及权力寻租的腐败问题。这也是一个社会竭力防止灰色产业的原因所在。

  “黑车”无疑是一个“黑白转换”的典型案例,它不同于黄、赌、毒,这些本身严重违法、严重挑战社会安全底线。但是,车的“黑与白”说到底还是基于行政管理,进入规范的管理渠道的就是“白车”,没有进入规范的管理渠道的就是“黑车”。目前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技术,以及手机终端、电子支付、信用评级等技术手段,已经能够实现网约车、人、证的统一管理,进而实现事前准入、事后评价、发生纠纷后的追究责任。

  技术层面上,任意斩客、无法找人、无法惩戒的“黑车原罪”,已经能在技术层面得到解决。目前,经过地方政府提高网约车准入门槛之后的“黑车回潮”,一定意义上是一个政策标准高与低的问题,主动权在政府这一边。

  经过这大半年网约车“高门槛”政策的施行,标准有没有“微调”的可能?能否让“黑化”的网约车“返正”?政府设施的门槛标准,如今看有没有实现当初的目的?比如,截至今年5月4日,广州共有网约车驾驶员网上预约报名4846人,通过率在21.5%左右。而之前宁波的网约车资格证考试通过率也只有两成左右,考试中居然还要考“黄宗羲是哪个朝代的人”这种偏门知识。

  规范、约束网约车是必需的,也符合社会成员的集体利益、长远利益。但是,网约车准入的标准在执行一段时间之后,还应该有一个复盘的程序。包括目前的“打车难回潮”“黑车回潮”等次生问题,有没有被充分考虑过?有没有可能调整?

  社会在进步,一度进入正规平台的网约车不应该“黑化”,退回到地下,沦为流氓勒索、胥吏敲诈的对象。能否让“黑化”的网约车“返正”?主动权还在职能部门这一边。(沈彬)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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