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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党规面前岂能有"特殊身份"?

时间:2013-11-14 16:31来源:隔山 作者:隔山 点击:
既然做了官,身为党员干部,理当应受到"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的束缚,岂能用什么身份特殊的理由来搪塞纪检部门和忽悠群众。不管有多么特殊,也不能凌驾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之上。劳动模范也应是守纪模范。
  2013年10月13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举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金关村村长豪华嫁女"。 2013年8月5日,金关村村长女儿出嫁,金关钢材市场的200余户商家,每户至少送礼1万元,村民最少送礼500元。相关资料显示,被举报人陈绍祥现任云岩区金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关村党总支书记,贵州金关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建设小康村模范带头人等荣誉称号。(11月14日《中国青年报》)
  从该新闻完全可看出被举报人有违中央"八项规定",应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可是至今未有处理结果。按照纪委的回应,该事件目前还在处理阶段,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此简单清楚的案件,为何处理却如此难?难道真如一些人所讲皆因其特殊身份,笔者认为,身份特殊就是一障眼法,党纪党规面前何来特殊身份?
  被举报人不仅身为街道办副主任、村党总支书记等公职干部身份,而且也是企业董事长,还是劳模、优秀企业家等。看似身份复杂,其实不然,不管其多少身份集于一身,首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政府公职人员,必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必须清扫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作风。因此,被举报人在女儿婚礼上,大摆酒席135桌。参加婚礼的有金关钢材市场经营户40余户,还有其亲戚、战友、同学、朋友、村民,共收礼金82.17万元。除金关钢材市场经营户陈仁贵等4户分别送礼金5000元外,其余多为1000元至2000元;村民多为200元至500元。其行为明显存在大操大办,以婚宴为名大肆收受礼金之嫌,是典型的违反中央规定。
  被举报人既是党员干部,又是企业高管,其已违反党政干部到企业兼职的规定。中纪委、中组部早在2004年就联合发文《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日前,中央组织部再下发出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对此进一步作了细化规定。被举报人明显是一边任 "红顶"官员,一边干企业高管,作为党员干部岂能做既当官又发财的美梦。
  不容否认的是,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大批经济能人参政的现象。但是总不能因此而长期两头占,要么为民服务做不发财的好官,要么继续留在商界不进官道。别打着从政为民服务的旗号,大肆为企业或个人捞取油水和好处。任何人都必须打消在"官"和"商"上左右逢源的念头,当官就别想着发财,要发财就别去做官。
  既然做了官,身为党员干部,理当应受到"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的束缚,岂能用什么身份特殊的理由来搪塞纪检部门和忽悠群众。不管有多么特殊,也不能凌驾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之上。劳动模范也应是守纪模范。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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