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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诬告行为 为实干者撑起一片天

时间:2018-08-24 11:45来源:评论网 作者:孙西东 点击:
对于实干创业者要保护,对于诬告者则要严惩。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对于诬告行为要快速介入调查,及时澄清事实,尽可能的降低对当事人的伤害。同时对于诬告者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该警告的警告,该处分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至司法机关,让“告黑状”者付出

 

近日,长沙通报了7起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典型案例,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赢得了干部群众一片叫好。此前,山东、四川等地纪委也先后通报曝光了多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典型案例。这些有力举措,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中国共产党新闻82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强硬手段整治贪污腐败行为,打虎拍蝇猎狐,反腐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党内政治生活明显好转。但是一些别有用心者借着中央这股东风,借机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干部,让不少干部蒙受不白之屈。比如在一些乡镇,一些村干部因个人问题被撤职,心怀怨恨,于是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捏在事实、伪造证据,到处诬告,让不少干部名声受损,虽然通过纪委调查予以澄清,但是一方面耽误了干部工作,另一方面给干部心理也造成了压力。除了基层,在部门这种情况也存在,一些人平时安于现状,乐于享受,但当一些具有实干精神的干部在改革创新、实干创业的过程触碰了他们的利益,便到处“使绊子”、“造谣”中伤,伺机打击报复。

诬告陷害实干创业的党员干部,不仅仅损害其名誉,打击干部的创业热情,同时也浪费了纪委监察机关的资源,给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的营造和政府部门的高效运行带来了极大的阻碍,因此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指出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意见》的出台对实干者来说可谓是一场“及时雨”,让其消除顾虑、解除思想疙瘩,能够放心大胆的干事创业。

对于实干创业者要保护,对于诬告者则要严惩。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对于诬告行为要快速介入调查,及时澄清事实,尽可能的降低对当事人的伤害。同时对于诬告者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该警告的警告,该处分的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至司法机关,让“告黑状”者付出代价,这样才能树立正确的干事价值导向,营造勇于担当作为的干事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奋发新作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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