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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拿“临时工”当“背锅侠”

时间:2018-06-07 11:39来源:评论网 作者:云君 点击:
“临时工”几乎沦为素质低、纪律差、缺乏职业规范的代名词,变成了危机公关时的“背锅侠”。面对网络曝光的种种问题,一味地开脱责任,是对员工和公众不负责任的行为。人是你聘用的,决策是你作出的,临时工不过是“马前卒”,他们闯祸了,你把“马前卒”变成“替罪羊”,让
       “临时工”几乎沦为素质低、纪律差、缺乏职业规范的代名词,变成了危机公关时的“背锅侠”。面对网络曝光的种种问题,一味地开脱责任,是对员工和公众不负责任的行为。人是你聘用的,决策是你作出的,临时工不过是“马前卒”,他们闯祸了,你把“马前卒”变成“替罪羊”,让他们当“背锅侠”,既不公平,也不合乎事实。(6月4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临时工”一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以“临时工”为关键词的负面新闻更是数不胜数。现今是法治社会,每个人都要懂法,都会用法。群众普遍知晓,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临时工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合同的就是非法用工。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从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9条对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的条件来看,临时工不具有被授权或者被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的资质和条件,不能成为独立承担行政执法过程中,造成损害的担责主体,更不具备为行政机关不当执法行为承担国家赔偿等其他责任的资格。
    “临时工是当下最为神奇的工种,最神秘的用工形式,最能背锅的队伍组织”的谬论,应当尽早走下“神坛”。拿“临时工”当“挡箭牌”,做“背锅侠”,以期保持对外“良好形象”是不可取,也是不可能的。笔者不禁想问,难道有关部门人员大法律常识如此淡薄,还在妄图将所有责任推到“临时工”头上,以为如此就能息事宁人。要知道,社会舆论不会买账,监管部门更不会轻易被人蒙骗过关。官方回应里的“临时工”非但不是“挡箭牌”“背锅侠”,反而是反映政风问题的放大镜。须知“临时工”是用人单位招聘的,上岗前是由用人单位培训了的,工作更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出了事,却号称“临时工”犯的错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鬼才相信!即使真是“临时工”个人行为不妥,用人单位也有培训不到位、监管不合格之责,岂能以“解雇”了结?人辞退了,问题还摆在那里,必须正确面对,想法解决。
     “临时工”说到底,只是用工的一种形式,决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一种理由,更不能看着其沦为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背锅侠”。“临时工”不是素质低、纪律差、缺乏职业规范的代名词,他们也应当有自己的一片天地。用人单位对于“临时工”的管理,既要让制度“说话”,完善管理规范,又要与正式人员一样平等相待,不能存在异化。
     最后,笔者想说,莫拿“临时工”当“背锅侠”,他们也是单位的一员,也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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