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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是用来崇拜的,绝不允许亵渎

时间:2018-06-04 10:57来源:评论网 作者:云君 点击: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情结”。每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中,也都不乏一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一段段壮丽的英雄事迹,这些都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正是有了面对酷刑宁死不屈的赵一曼,“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
     日前,视频自媒体“暴走漫画”因侮辱董存瑞和叶挺烈士遭受处罚。17日晚间起,微博、腾讯、爱奇艺等网站纷纷声明,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关闭“暴走漫画”账号或下架相关视频产品。(5月28日,黄河新闻网)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英雄情结”。每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中,也都不乏一个个鲜活的英雄人物、一段段壮丽的英雄事迹,这些都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象征。“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正是有了面对酷刑宁死不屈的赵一曼,“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炸碉堡的董存瑞,堵枪眼的黄继光,甘受烈火烧身纹丝不动的邱少云……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和强盛国力。
然而,当下社会出现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人们常常通过“戏说”英雄、抹黑英雄、诋毁英雄来“娱乐”,取悦他人,获取点击量,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有人质疑“火烧邱少云”违背生理学,有人叫嚣“黄继光堵枪眼不合理”,有人炒作“董存瑞炸碉堡系虚构”,还有人诋毁刘胡兰”……他们将“得意之作”放在网络上博取眼球,更有甚者公然替汉奸卖国贼招魂翻案,把爱国的知识分子和普通民众污称为“爱国贼”,把在网络上自发支持党和政府的网民蔑称为“五毛”。这些现象的出现,有关部门必须加以警惕。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先烈是我们民族的脊梁,是我们不断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所在,容不得“戏说”、抹黑和诋毁。相关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侮辱、诽谤英烈名誉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弘扬社会正气。须知: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抷黄土一抷魂。新中国是英雄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必须时刻铭记先烈和英模们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坚定信仰、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理想信念、心系国家和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革命精神,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英雄也许并不完美,但英雄精神不容亵渎。”对于亵渎英雄烈士、挑战民族底线、美化侵略战争的败类言行,我们绝不容许其逍遥法外。对于英雄先烈们,我们只有尊崇和捍卫的义务,绝无淡忘和诋毁的权利。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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