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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招后遗症:8年须还133亿 湖北高校将卖地偿债

时间:2011-10-08 14:31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眼下正值高校开学。不过在新生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湖北省一些表面光鲜的高校却在为债务问题忧心不已。审计署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负债2634.98亿元。对于大规模的高校债务,湖北省提出了“卖地还债”的解决方式,但这一做法

扩招后遗症:8年须还133亿 湖北高校将卖地偿债

眼下正值高校开学。不过在新生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中,湖北省一些表面光鲜的高校却在为债务问题忧心不已。审计署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负债2634.98亿元。对于大规模的高校债务,湖北省提出了“卖地还债”的解决方式,但这一做法是否能推向其他地区,仍有待时间验证。

日前,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减轻我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称,该省公办高校贷款总额已达133亿元,“对于负债,政府不会全买单,将主要由高校负责偿还”。据统计,湖北地方高校平均每所学校的贷款额度超过1.9亿元。

文件提出,达到相关标准的高校,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必须在2012年底以前通过“招、拍、挂”或者政府收购储备等方式进行处置,所得资金原则上用于偿还债务。

与此同时社会学研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中国评论网,湖北为数不少的民办院校开始出现运营困难,甚至有部分教育机构已经破产。

8年内须还债133亿

湖北某高校2010级研究生钟楠(化名)刚刚因学费问题和母校在网络上进行了一番“较量”,他颇感无奈地说,“国家规定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社会科学研究,学校这样做是违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他也许并不知道,在这场尴尬的“较量”背后,是湖北高校正面临的一场规模庞大的债务风险。

日前,一份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减轻我省地方高校债务负担 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79号(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将这一问题呈现出来。

《意见》明确指出,随着还贷高峰的到来,债务风险日渐显现,严重影响了湖北省高校的稳定发展。湖北省政府决定用5到8年的时间,采取包括严防新债、建立引导激励机制、盘活存量土地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该省地方高校共计133亿元的贷款债务,“高校是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主体”。《意见》明确规定,在锁定2009年8月底银行贷款余额的基础上,“以2011年6月30日为节点,凡是已经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今后,未经批准擅自新建项目而举债的高校,除终止其财政拨款外,还将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面对如此规模庞大的债务,湖北某高校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言:“没有还本准备的学校不在少数”。湖北省政府已经为高校如何偿还债务拟定了一揽子解决方案,在全部的还债实施计划中,“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拓宽化债途径”的表述被解读为地方政府首次明确鼓励高校“卖地还债”。

在这份《意见》中,湖北省要求辖内高校凡建有新校区且占地面积达到核定规模的高校,其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必须在2012年底以前通过“招、拍、挂”或者政府收购储备等方式进行处置,所得资金原则上用于偿还债务,“对于债务较重而处置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不积极的高校,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要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对贷款余额不减反增的高校社会学研究生,将调减该校招生计划,暂停该校硕士、博士点审核,暂停学校升格、更名审核”。

根据规划,在2012年以前,湖北省政府将在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由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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